“我两人初来乍到,不过在宣化城周遭混迹了几月,自诩是从家中学来的一手摘花掌落叶腿,起码这拳脚功夫不赖,能在此地夺魁,最好是开处武馆教人习武,可真到此间,虽还不曾碰上几位有真本事的,屡屡得胜,但此间百姓都言说,即便我两人功夫不浅,也胜不过早已出城离去的两人,就连百琼楼那两位朱蒯高庸,都不见得能取上风。”
“大兄,咱的确是没赢过高庸朱蒯那两人,拳脚忒硬朗,摘花不济事,落叶也扫不得,堪堪行在五六,当然是生意做不红火。”年岁微浅
那位汉子低声嘀咕两句,旋即却是被自家兄长拧住腿跟,当即便是咧嘴不止,再不敢多言两句。
戴斗笠的年轻人嘴角噙笑,听着很是有些故作高深的意味,点头称赞,“朱蒯高庸两人的拳,确是各有千秋,唯独有一点可惜之处,便是如此多年固步自封,往难听里说,常在八方街中连个寻衅滋事的高手也未必撞见,拳招显然是失了锋锐,虽多年以来不曾怠慢拳脚修行,到头也是远不如身在江湖中,进境最快。”
年纪浅那汉子分明是腹诽,刚要张口,却是被一旁自家大兄以眼神压下,于是也未曾开口,而是静静托起杯盏,灌酒两三杯,将话头强行摁死到喉中。
毕竟是不如自家大兄涉足江湖时日长久,锋芒犹有过之,最是难压住话语,可分明晓得自家这位大兄揣测出了这位少侠的些许来头,故而即便是心头百般不忿,也只好将心思憋到胸中。
“我听兄弟这话的意思,是与朱蒯高庸过手了几回,但近些年来听旁人说,此二人并无什么败绩,到底是百琼楼中一等一的高手,小兄弟年纪不大,手段却很是叫人心颤。”
大汉眯起眼来,却总也是瞧不穿少年斗笠周边黑纱,神情也是许久阴晴不定。
“谬赞了,”黑衣年轻人轻笑,笼黑纱擎杯盏一饮而尽杯中物,舒坦吐出口气来,“我见两位像极了两位并无多少交情的故人,却是唐突,而今但凭杯酒攀些交情,日后倘若留于城中,也好多照应着些。”
早已经瞧出那年纪浅些汉子坐将不住,黑衫人也是了然,简短开口,“朱蒯的拳势高明,可惜多年来磨平大半棱角,若是有两三回生死之境,定能迎风扶摇,高庸的拳脚凌厉迅捷,说句不甚好听的,弱在体魄筋骨,干瘦身形,自然是无法将拳脚当中力道尽数递出。”
两三炷香后,黑衣人告退,将斗笠扶稳,步步走下楼去,末了朝楼上望去一眼,想起那两位很是有意思的汉子,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