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府,项央自家小宅中,邓春觉看着对面少年坚定的表情,叹了口气,将手里的锦盒放到桌上,便告辞离去。 这是项央护送闵娥一行人回到清江府的第二天,在这中间,孙培生发生了什么,霍婷婷和闵娥吵了什么,他是一概不知,也没那个心思。 此次任务获得一门天魔妙音的武学,是魔道的一门音波功法,对他而言也有不小的触动,凑齐佛道魔三家音波功,成就感满满,怎么也得比较比较。 等他对这门武学小有领悟,便迎来了替霍怀安送礼,兼拉拢他的邓春觉。 项央眼下武功越高,眼界也越高,因此不假思索的拒绝了,别看霍怀安是府主,但也恰恰因为是府主,局限于清江府这一地之中,难有出头的机会。 跟着这样一个人,适合那些历经世事,准备养老的人,却绝对不适合他这种少年意气,且潜力无限的人,咳咳,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送走邓春觉,项央满怀期待的坐到桌边,看着桌上的锦盒,搓了搓手掌。 打开盒子,只有一枚大如鹅卵的丹丸,通体玉白,淡淡的药味渗出,闻起来有股草木的香气。 “药?是什么药?” 项央见识有限,数遍了自己在书上看过的丹丸,也没见过这一种,不过很快看到锦盒盖子上有一封夹在红布内的信件。 取出信件,打开来看,项央双目扫视,一目十行,很快了解了这枚丹药的名字和用途。 “脱胎换骨丹?竟然有这种丹药?简直是不可思议。” 这封信乃是霍怀安亲笔所书,开头表达了他对项央护送闵娥母女,并保护她们安然返回的谢意。 其次,是讲明这枚脱胎换骨丹作为酬谢他的礼物,细细描述这枚丹丸的珍贵与难得。 众所周知,人和人不同,从先天开始,到后天的生活环境,人生际遇,等等,差距可说天壤之别。 先说命好的人,出生就家世显赫,含在金汤匙中生活,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注定了一辈子富贵平安。 命不好的人,先天生下就是家徒四壁,早早为生活发愁,甚至惨一点,三餐不急,温饱也不能,这样的生活就是遭罪,受苦。 而这些不平等,也必然引发一些人的不满,为此,有了种种的上升渠道。 文的,十年寒窗苦读,参加科举,万一得中功名,就可稍微填补先天不好的命数。 武的,尤其是在这种高武世界,那就更能搏得出人头地的机会,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项央。 论家世,祖辈贫农,父辈小捕快,到他,不过十七,已经是神捕门的银章捕快,甚至功勋若是足够,便是金章捕快也能做得,若是下海闯荡江湖,轻轻松松创建个帮派不成问题。 这种就是显而易见的用武力改变人生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