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还是大有不同。
首先朝廷对于这些州郡方伯的任命是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其次在地方上的行政管理上,地方豪族的影响力正在逐渐削弱,因为均田制的进一步规范执行、加上对于亡人游食的括户编籍,使得地方人事资源的控制逐渐集中到官府手中。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地方上的武力组织已经从豪强部曲、乡兵武装过渡到府兵军府。诸州军府的创建,让朝廷得以直接控制地方上的武装力量,同时这些武装力量又通过军功授田成为新兴的军功地主,构成了维持地方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也有的地方府兵军府仍然没有创建完善起来,对于此类地界,李泰宁肯延缓对于当地的均田括户与制裁豪强,也不会在武力基础还未形成的前提下只通过单纯的行政手段去打击地方势力,仍然保留他们在地方上的种种特权。
武力虽然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唯一手段,但却能够提供最大保障。尤其是在历经南北朝的动乱之后,许多社会问题本身就是由战乱所促成的,既要注意到这些问题的统一性,也不可忽略它们各自的独特性。
武力的滥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历史上司马懿平定辽东公孙渊叛乱,所执行的策略基本上就是能杀的杀、能迁的迁,几乎人为的造成了辽东的真空。
但这真空只维持了很短暂的时间,随后东胡鲜卑诸部便在这片土地上崛起,并一度成为乱华的主力军。而当鲜卑势力涌入中原地带时,高句丽又伺机而起,吞没了大半的辽东地区。
不能正视问题并且妥善的解决问题,所谓的杀光只是在为某些当下还不甚起眼的利益集团清场罢了,快刀斩乱麻固然爽快,但其后可能就要面对想上吊都没绳子的窘境。
从政权内部而言,足够的武力保障更大的作用,还是为了让那些代表问题存在的世族与地方豪强们不敢轻用武力,从而让问题有着更大的斡旋空间和解决方案。
如果说针对世族的特权限制和对豪强的乡势削弱还需要配合其他的政令,长期推行之后才可见成效,那么针对沙门的制裁则就是这种思路的具体且经典的案例。
入秋之后,河北诸州贡士考选授职完毕,凡所入贡之士皆无落选,或是供奉朝中,或是授任地方。而在结束了这一次的贡试之后,有预选事的祖珽得授祀部郎中,并获得了新的任事,那就是前往河北巡察佛道事宜,对于这些方外之士进行一个系统性的甄别。
当然由于北齐境内崇佛毁道,所以此行主要目的还是肃清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