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我是小丑,难道在美国人的眼里,我就是值得尊重的那个人吗?
不,他们是一样的,一样的!”
说着,他指了指自己残疾的那条腿:“你认为,我是天生就是残废吗?”
孟绍原一下就明白了:“你的腿变成这样,和美国人也有关系?”
“那就是他们做的,就是他们!”利伦几乎开始咆孝起来:“以前,我一直都在很小心的和美国人打交道,我只是想着活下去而已。
有一天,我看到一个喝醉酒的美国士兵,在那欺凌我的一个邻居,我忍不住劝解了一下,可是,那个美国当兵的,迅速把矛头转到了我的身上。
他拔出手枪,恐吓我,还朝着地上开了几枪,不巧的是,他喝醉了,有一颗子弹击中了我的脚。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我摔倒在地上捧着脚惨呼着,可是那个美国当兵的根本就没有理会我。
我没钱看医生,好心的邻居带我回去,帮我上了一些草药,很久后,我的脚虽然好了,但却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去美国人的军营讨要说法,可他们的长官,却只是象征性的扣了那个当兵的一个月的薪水,当做我的补偿。
我的一条腿啊,只值一个月的薪水,一个月!可我根本无力反抗。所以,在我的眼里,美国人和日本人又有什么分别呢?”
是啊,没有太大的分别。
无非就是在残暴的程度上,双方略有不同,可是光凭这一点又能够代表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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