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艮第大军准备的粮食等物资,是用以接下来的远征使用。
凡尔登城就在新堡垒大营的北方,战败的男爵狂奔两天就回来了,同样意味着集合的两千骑兵也能用两天时间杀回去反击。
不过真的这么做了,上勃艮第小王国的骑兵,就不得不以颇为疲惫的身姿,去攻打盘踞在凡尔登城的敌人,就算己方可能兵力占有,过于疲惫的话还是要吃亏。
伯爵安德烈不愿意在凡尔登与所谓的罗斯人浪费时间,更不希望在当地蒙受很大损失。
因为欧塞尔-勃艮第-普罗旺斯联军的目的是前往阿尔萨斯地区勤王,只有把落难的皇帝洛泰尔拯救了,事后大家才能得到巨大的奖赏。
现在冷静想想,安德烈觉得事到如今这一决定已经非常冒险了。
就像是搭在弓弦的箭,如今弓已经拉满了,箭矢不得不发,现在大军不得不进攻。
前方出现一大群罗斯人,这群家伙的存在已经导致联军有了惊人的一千人损失。当务之急就是把这伙儿敌人歼灭,威尔芬的主张完
全正确,就是这小子太高估己方骑兵的实力,也低估了敌人的实力。
安德烈的主张是这样的,因为现在集结军队抵达战场,哪怕是步兵,快速走上三天也到了。
步兵何必真的要用两条腿呢?
在安德烈的特别计划下,拉车的马匹安上马鞍,如此新添一千名名义上的骑兵。
数量惊人的毛驴当如何?
毛驴固然不能骑,一头驴拉着已经空载的平板车,车上坐着四五个步兵,这不就能快速抵达战场了?
驴车拉人的主张令在场众人耳目一新。
威尔芬从未想到这一点,他恍然大悟后就是一拍大腿:「就这么办!让士兵把物资立刻卸下。待装车的物资也都不装了。」
安德烈很高兴自己年轻君主开窍了,老家伙笑道:「就应该这么办。营地就留下极少量的士兵驻扎,依我看留下一百人就够了。」
「这样,我们岂不是……五千人全部出动?!」威尔芬讶异说道。
「有两千人骑马行动,剩下的人坐在驴车上。依我看明早行动绝无问题,我们在平坦的罗马大道前进,驴子就算拉了很多战士,驴车速度也比走路快。我估计还是用上两天时间,我们的大军即可抵达凡尔登。我们
是去作战,带上够吃四到五天的粮食就足够。还有!」
说到这里,安德烈不得不提一嘴凡尔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