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容易被带走,罗斯人操持起斧头将其砸了个稀巴烂,却将一部分船肋收集起来,捆扎好后挂在马鞍上,已在宿营时做柴。
战场被好好打扫一番,那些来自里加的年轻小子们第一次冒险,就莫名其妙死了,并于庞大瓦尔代泽地融为一体。
与里加人的第一次接触竟始于武装冲突,菲斯克稍稍多想了一些,又寻思着这些事犯不着自己多想,兄弟们不过是按照要求办事罢了。
因为留里克的命令,协助奥斯塔拉公国兴建卢基霍尔姆据点的第一骑兵队要听从女大公卡洛塔的命令。在法理上,卡洛塔因是老奥托的养女,也就成了留里克的姐姐。再因菲斯克本人与留里克有着共同的先祖,一定程度使得菲斯克理所当然认定卡洛塔是自己的族妹。
他比卡洛塔仅仅年长一点,对方是一位女公爵,而自己只是骑兵军官。
这似乎很不公平,菲斯克却乐在其中。
按照自己的战功首封一个“伯爵”是可以的,只是如若这样做了就意味着要离开国王,去封地独自经营。就像是过去的大亲信耶夫洛,而今做了芬兰伯爵,本有跻身罗斯核心权力层的他最后是回到老家做贵族。
“伯爵”在罗斯的语境下首先是“战争酋长”,但“战争酋长”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只有“具有世袭封地的战争酋长”可为“伯爵”。
菲斯克一直顶着“战争酋长”的称谓,他朴素地希望一直充当国王的剑,毕竟此乃兄弟们儿时的许诺。
时代在变人心一样在变,可以说菲斯克于心乐意继续落实儿时许诺,他也发现继续手握部分正规军的军权,就可以始终处在王国核心层的范畴里。
这就是为什么奥斯塔拉公国现在以全新的方式存在,女公爵卡洛塔按照维京传统实际有资格染指罗斯的最高权势,现在却是自己经营自己的公国。
《剑来》
说菲斯克完全不羡慕手握公国大权的卡洛塔绝无可能,现在他正是年富力强,等到自己年老之际,向国王要一块封地养老,应该是可以的吧。
养老之事太遥远,这段日子的探险本没有重大收获,与里加过客的遭遇战可谓神奇收获。
他提前结束了探险,以马背载运全部可带走的战利品返回继续兴建中的卢基霍尔姆。
事实上,罗斯骑兵哈罗德遭遇的位置是在今日西德维纳河之维捷布斯克上游河道。这片区域河水深度骤减,周遭有大量的溪流。对这一带的水文颇为了解的哈罗德其实知晓继续强行航行,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