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全国第一全球第一吗?
那也未必。
不过是从前没人追究,也就没人计较罢了。
后来广告法出来,陆怀安第一时间就让改掉了。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如林克来特这样写的品牌,自然也不少。
可是之前没人说,也就没人管。
但是现在,新安集团指了出来了,那么这事就不得不管。
最关键的是,很多人都认为林克来特都不需要找律师,就知道自己必输无疑。
毕竟,这是真正的违法,违反了《广告法》。
因此这一事件,被称作广告史上第一例。
很多消费者也跟着诉讼,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需要赔偿。
这件事情很快引起了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各种大篇幅的报道,让林克来特想说自己不知情都不行。
尤其是,这个月正好林克来特有新的产品上市。
这些记者也够损的,在他们新产品发布会上,直接问他们领导层怎么看待这次的状告事件。
林克来特自从进入中国以来,调子一直摆得挺高的。
向来只有他们告别人的份,哪里被人告过。
而且他们一直以来都受到了各部门的强力支持,他们认为,自己缴纳的税款,足以抵消一些负面的事件。
——相关人员肯定不会计较的。
因此,他们这一次,态度依然很嚣张,调子摆得极高。
当着记者的面,不仅对消费者的诉讼要求毫不理会,甚至还暗示媒体,这些人是为了“某些利益”、“恶意炒作”。
至于新安集团出面指控他们违反《广告法》……
林克来特说他们是跨行:“中国有句古话,隔行如隔山……所以……”
所以他们认为,新安集团的言论并不准确。
他们仅承认,自己的宣传语“可能有”某些语义不准确,定论不清晰,描述不全面。
但是说他们违反《广告法》什么的,那是不可能承认的。
再问,他们就直接把话题引回新品发售会上来:“请大家专注我们的产品,好吗?这些事情我们刚才已经回复过了,今天就不再多谈了。”
要不是因为今天是新品发售会,他们连这样敷衍的回复都不会给的。
但是,他们的这般言论,完全无法满足消费者的诉求。
甚至还让众媒体感到非常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