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信息正常来说是诈骗信息,不过曹云知道这是大联盟给六月的辩护费。警方质疑曹云的收入,曹云可以坦诚说明自己投资某公司。什么,你不信有这样的回报?自己去查。警方很无聊,于是去了某国,公司确实存在,询问,确实有这业务。为什么有这业务呢?老板回答,有人信我,我很高兴,万金难买我高兴。有这么一个段子,在某人生日那天,骗子发来信息:祝他生日快乐,预交一千元,就可以领取一部苹果手机。某人知道是骗子,还是给了他一千元,因为只有他记得自己的生日。没想到数天后竟然收到了一部苹果手机。要证明曹云收入非法,就要证明公司老板私人拥有的金钱是非法的。只要公司老板拥有的金钱合法,曹云的收入就合法。并且曹云收入不属于赠与收入,而属于投资收入。区别在于,假设公司老板将来因为犯罪被捕,其赠与的资产是有可能被追缴的,但投资收入是不能追缴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为了应对资产转移,所以赠与的资产有可能被追缴。老赖把房产送给自己孩子或者是朋友等,有可能被法院追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老赖的公司设立一个项目,朋友投一百万,赚五百万,老赖给了朋友五百万,项目中止。法院是无法追缴朋友的五百万。当然细节上没有这么简单。竹道:“对了,提醒一点,最近东唐是非多,远离是非。”曹云疑问:“什么情况?”“我先看看你手机是不是安全的。”一分钟后,竹道:“警察有些误会,是大联盟帮助远征,不是烈焰帮助远征。王传被定性,警察定性了烈焰法庭,国刑接纳了东唐国刑定性申请,大联盟只能将烈焰踢出大联盟。烈焰离开大联盟后,不再受大联盟监管。他们就袭杀了远征,获取了大联盟想要的核心情报,现在烈焰法庭正在和大联盟谈判。他们要求大联盟商户继续向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同时他们不再受大联盟规则约束。”我特?陆一航猜对了,杀远征的是烈焰的人。不过只猜对了结果,没猜对过程。竹道:“这件事还有比较特殊的背景原因,简而言之,现在被烈焰掌握的,原本远征掌握的核心信息非常重要。你如果知道任何烈焰ceo或者老板身份的线索与情报,钱绝对不是问题。”曹云知道吗?曹云怀疑东方是烈焰二号法官,只是怀疑。另外曹云怀疑越三尺和烈焰有一些干系,同样只是怀疑。一件事不是只有一个解释。不过烈焰的嚣张出乎曹云的意外,在退出大联盟后,竟然敢直接和大联盟叫板。曹云担心问:“你们和烈焰出现问题,我这个曹烈的倒霉儿子会不会受牵连?”他可是明面上曹烈的儿子。竹忍不住一笑:“我们没有和烈焰为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