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亿票房,有点少!
这是林老板为数不多嫌票房少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他希望他投资的电影赔的越惨越好。
什么?
你说这对导演不公平。
导演不需要公平,赔的惨的导演,林老板愿意包养他们。
现在轮到林老板自己个人投资的电影,他就想着,为啥没有五十亿票房呢。
就算没有五十亿。
四十九亿也行啊。
如果仅仅只有24.8亿的话,出品方的总分成票房大概是38%——可分成票房一共43%,其中有6%被克莱斯特发行部拿走了。
然而,这笔账是没办法按照38%算的。
不然的话,这笔钱早就分下来了,也不至于拖了好几个月。
实际上,在《港不容易》上映之前,徐朗就以1.5亿的价格将《港不容易》38%*80%的票房分成卖给了17控股。
之所以不是38%,而是38%*80%,也就是30.4%的票房分成。
那是因为这部电影其中有10%是属于光剑的,还有10%是属于赵燕子的。
在剩余的30.4%当中,徐朗占据58%,宁海、周勃、王顺溜都占11.8%,林冬占了6.6%。
这是什么鬼操作呢?
对于《泰不容易》这部电影来说,由于发行方克莱斯特发行部的友好照顾——毕竟是老板的私人项目,投资方最终分到的钱高达38%。
依据这个计算方法,只要《港不容易》的票房到达11.5亿元,投资方就可以拿到3.5亿元的收入,那么去掉2亿成本之后的票房净收入就可以达到1.5亿元。
而之前的《泰不容易》票房就已经超过了12亿,为什么徐朗对于《港不容易》的信心还不到12亿?
这一切的背后,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难不成徐朗要把大家的钱都吞了。
实际当然不是这样的。
事情依旧要从光剑传媒说起,这家公司投了《港不容易》,当《港不容易》票房大爆,打破国产电影票房纪录之后。
这家公司立刻进行了大肆的宣传炒作。
刻意模糊化了其他投资方,弄得好像整部戏都如同他们自家出钱似得,徐朗也仅仅只是一个打工仔。
于是,他们的股价一夜暴涨。
到后来,足足涨了65%之多,票房上的收入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