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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城曰:不赎(2 / 3)

便是混乱之地。

也说不清从哪年起,这里建起了一座城市,名曰“不赎”。

有两种说法。

一种是说,这座城市里的人,都万死难赎其罪,怎么也不能够洗清罪孽。

另一种说法是,这座城市里的恶人,绝不忏悔,永不赎罪。

相信哪种说法的人都有,自古到今,也没有一个一锤定音的声音。两种说法也就随着这座城市的肮脏,就这么纠缠了下去。

不赎城是混乱的,或者说混乱就是不赎城最大的规则。

但是任何一个能够形成聚居地的地方,都必然有一定的秩序存在。即使是刀口舔血的恶徒,也无法整天生活在提心吊胆的环境里。

每一个进入不赎城的人,都须得为自己的性命估值,缴纳“命金”。

这个价值可以是千颗万元石,也可以是一枚齐刀币,或者一枚秦环钱,甚至一匹布什么的都可以。

“命金”的价格,取决于你愿意为自己的性命,花费多少代价。不赎城绝不勉强。

只要你缴纳了“命金”,就可以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下来。

任何人要在这座城市里杀你,必须付出超过你“命金”一万倍的费用,才能够动手杀你。

是为“赎金”。

否则,便视为与不赎城为敌。

有这样一个说法流传甚广:既然不赎城的居民,都是万死难赎其罪的恶徒,那么,当这些人进了不赎城。要想杀他们,就要有让他们一万次的决心,要付出杀他们一万次的代价。

维护这条秩序的人,或者可以称为不赎城的主人——虽然她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不赎城之主,她只说自己是不赎城最大的罪人。

人称罪君,凰今默。

……

再卑劣的人,也奢求被良善对待。

再阴暗的人,也渴望阳光的温暖。

今日艳阳高照,是一个绝好的天气。

自不赎城东门,有一个身影,彷似踏着阳光而来。

他的眉毛锋利,眼眸骄亮。

就连每一根墨色发丝,都毫不掩饰地飘舞,锋芒毕露。

因为太过锐利的气势,直到其人走近,城门边昏昏欲睡的罪卫,这才发现他身后斜负的一支长枪。

此枪外观古拙平凡,仿佛配不上这个人的锋利,但合在一起,给人的感觉又非常和谐。

“懂规矩吗?”这名罪卫靠坐在城门边,懒洋洋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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