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又坐回来问刘小伟。
“现在可以老实交代了吧?”
“好好好,我一定老实交代。”
“是你自己要偷零件的?”
“不是,是李文军指使的。”
“你偷了多少零件。”
“就几个。”
“在哪里销赃?”
“卖到县废品收购站去了,卖了两块钱。啊不,我放在李文军家门口了。”
公安见他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气笑了:“看来你打算顽抗到底了。”
然后公安又拿起电话,当着刘小伟的面给废品收购站打电话。
“喂,废品收购站吗?”
“是,我是主任黎建国。”
“今天是不是有个人来你们这里卖不锈钢的零件?”
“是。”
“卖了多少钱。”
“四十斤不锈钢,五十块钱。我这里还有他签的收据。”?
刘小伟一听暗暗擦冷汗:“还好签的是李文军的名字。”
公安又问黎建国:“你能来指认一下那个人吗?”
黎建国:“可以,没问题。而且,我还要告他一条诈骗罪。他冒用他人名字,企图诈骗公家单位。我建议李文军同志也联系他的律师,一起告刘小伟。这样随意损坏别人名誉的犯罪分子一定要严惩!请公安机关务必严惩刘小伟!”
喜欢大国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