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在那燕军骑士的长筒马靴与裙甲之间,不到两寸宽的缝隙之处,只差半点,就不可能一刀断腿,这力量也好,这运气也罢,无不是到了极致,若不是情急救人这下暴发了远超平时的力量,又怎么能做到把武装得如同一座铁塔般的俱装甲骑,生生地给卸下一条腿呢。
张志不可思议地摇着头,甚至忘了自己左腿之上,给扎进的那根马刺所带来的剧痛,他喃喃道:“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国恩,你小子哪来…………”
突然,他意识到了什么,一咬牙,抱住扎在自己左大腿上的那只马靴,狠狠地一拔,这只靴子,就从那燕军甲骑的腿上,给生生脱了下来,一股浓烈的脚气,呛得张志直皱眉头,他甚至在这一瞬间,可以看到这名燕军甲骑脚上那密密麻麻的茧子和鸡眼。
可是张志也顾不得再看这些,抱着这只靴子,靴底马刺上的尖刺,还沾着自己腿上的血肉,他单脚跳到了已经昏死过去的燕军甲骑的面前,举起这只靴子,狠狠地往下一扎。
这一扎,马刺正好扎在那燕军甲骑的右眼洞里,这个燕军甲骑本能地脑袋抬了一下,左手虚空抓了抓,然后脑袋一歪,终于气绝了。
张志长舒一口气,刚才鼓起的劲,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整个人,几乎都虚脱了,也跟着瘫倒在地,散发着恶臭的马靴从他的手中滑落,被这一倒之惯性从那燕军甲骑的脸上带出,一只血肉模糊的眼球,正挂在刺尖之上,而几根黄红相交的筋丝,还连在那已经血黑一片的眼洞之上,鲜血和白花花的脑浆,从这个眼洞中向外直流,任何初上战场的人看到这样的惨状,只怕都会给生生吓晕。
张志瘫倒在了地上,自从军以来,他也大小战历经数十场,一路尸山血海杀过来,军功帐内,有贼首四十七枚,作为一个弓弩手,有如此高的斩获,那已经是一等一的精兵锐士了。
但是这样直面可怕的俱装甲骑,在没有任何防护下的近身肉搏,两次生死只在一线间的经历,还是第一次碰到,好不容易杀了这一个敌骑,这让他整个人都变得虚脱,仿佛天地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值得他留恋的东西,就想这样躺在地上,直到世界的尽头。
林国恩拿着大刀,跑向了张志的身边,狠狠地一刀下去,斩在那燕军甲骑的脖子上,这家伙的脑袋,就跟个皮球一样,跟肩膀分了家,林国恩哈哈大笑,弯腰去捡那地上的首级:“这回还看你死不死,阿福哥,这斩首,是你…………”
他的笑容还挂在脸上,突然,一股劲风响过,林国恩的脖子上,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