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日记之后,安南飞快的将房间内的各种东西全部归位,随后前往阿莫斯的书房。 至少等阿莫斯打开女儿房门时往里看的时候,一切都会和之前一模一样。只要他不是一个会细细去翻女儿房间的老变态,至少瞒过他一天的时间还是没有问题的。 这是来自安南小时候放假在家、父母上班时,在想办法偷玩电脑的斗智斗勇中练就的传统技艺。 比如说,他的父母总会将键盘与鼠标呈九十度垂直摆放,而键盘自回车到ESC键UI会形成一条线,指向书房对面的书架上一本微微抽出来的书;耳机的线则会不多不少的绕上三圈半,放在显示器的正左侧,左侧是右耳、右侧是左耳。 这些细节都是安南反复观察他们的动作,总结、提炼出来的。 而像是电脑显示屏的温度,主机的温度这些都是小儿科。谨慎如安南,就连键盘、鼠标和耳机的摆放角度都会原封不动的记住并还原。 安南一直认为,这种瞬间提炼房间中呈现的细节、并在需要的时候将其还原的强大记忆力,也是他能被这位好老板选中的原因之一。 安南的老板对他的态度,真的非常好。 就连安南自己也知道,无论他的工作能力多强、效率多高……但为了自己身体的健康,而完全拒绝任何形式的加班,本身就是一种不健康、不积极的工作态度。 尤其是隔壁项目组还有一位年轻的产品经理加班猝死的情况下,就更显得他天天划水摸鱼了。 如果换成一般的老板,大约早就把他拉去约谈了。 不过他这位因为皮肤黝黑而时常被员工们嘲笑的老板却没有这样做。 相反,他对安南总是十分和善而且健谈,不仅没有责怪安南工作态度不认真,反而还经常单独拉着他出去吃饭聊天,称赞他的工作效率极高,“正是我们需要的人才”。 对这样的称赞,安南也是心安理得的接受了。 因为他非常清楚,自己的工作效率的确非常高。他是属于那种能够全心全意投入到一件事上的员工。 这里指的是“完全”的全心全意。 只要有需求,他除了必须的吃饭、喝水、间隔四十五分钟的活血操与放松眼睛外,可以不聊天、不休息、不摸鱼、不分神,一直以极限的效率接连不断的工作下去。 安南每天的工作量,是一般员工的三倍到五倍,甚至更多。因为他会在每周例会的时候,就主张承接这些量的工作任务……一开始同事们还以为他在装逼、在舔老板,但后来却发现他真的能完成。 但无论老板对他有任何新增的任务需求,他都一概不接。最后也能发现,他在每周工作总结前十分钟的时候,刚好能完成最后的任务。 简直神奇。 所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