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作为一个腿骨遭受重创的人,不使用医院提供的特殊便便病床,而是自己走去上洗手间,齐鸣认为这时候张乙应该在录口供,但是张乙恰巧中途上洗手间,特意拐过去看齐鸣的父母是不是来了,结果看见了齐鸣走路。 张乙立刻联系张丙,却不知道张丙刚刚被捕,但是电话没打通的他非常机警的选择了逃跑。然后在两个小时后,张乙向派出所自首。自首之后,张乙主动供述了犯罪经过,而张丙这时候完成手续,拍照,体检,人体证物收集,许璇打算再观察他一些时间,寻求第一次审讯得到突破。 最后的结果,张乙成功自首,并且认罪态度极好,不过张丙说张乙是主谋,张乙提出的计划。但是张乙说张丙才是主谋,是张丙提出的绑架计划。至于谁是主谋,不关苏诚的事。谁坐牢久一点,苏诚也根本不会关心。这两个人都具备BOSS的潜质,当他们再出狱再从事犯罪时候,自己肯定不会还在Z部门。 苏诚更关心是左罗这一票人,到了Z部门一问,说人都在总局,去了总局内务局,看见左罗,方凌,白雪,还包括陆任一正在学习规章制度,强制学习。左罗跟踪人没错,调派人也没错,谁也不知道张甲是卧底。但是左罗错就错在不是他的案子,他瞎参合,结果挖到了卧底。讲道理,别人也会挖到卧底,但是别人是工作份内的事。 内务局开罚单,Z7全体人员学习三天,然后考试,没通过考试的,继续学习。学习和考试对成年人来说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这和考试成绩无关,就是一种惩罚。导致这后果是因为许璇不仗义,许璇实话实说,是左罗要求插手案件,不是自己调派左罗。 这是小事,大事是姜玉。在审讯张乙期间,张乙说明自己今天上午已经感觉到被人盯梢,还报出了车牌号。期间他和张丙联系,考虑是不是放弃这次绑架,张丙并不同意。张丙说,张乙和他说明后,自己希望放弃绑架,但张乙不同意,这是进入狗咬狗程序了。都是知法犯法的人,都知道怎样才能争取少一点的刑期。 最近两个月来,姜玉做事表现出了急于求成的态度,上个月抓捕一名抢劫犯时候,姜玉在市区内飚车速度达到110,超速90%,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经过评估,这种行为非常冒险。同时姜玉并没有通知指挥中心进行警种联动抓捕,而是单车追击。 因为结果是好的,暂时没有被处罚,不过已经被内务局记了一单,这次在跟踪时候表现的更加急躁,姜玉对此回答是:“我不能让我的任务在我手上失败。” 内务局副局长道:“许璇命令中有一条,宁丢勿惊,张乙当时是绑架嫌疑人,我们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