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女奴洗完回来,静静地站在面前,沉友、荀恽都觉得眼前一亮。
这女子不仅身材高挑,皮肤白晳,而且凹凸有致。沉友给她的衣服不算小,胸口却还是被撑得紧紧的,藏不住的诱惑。
见二人眼直,女子有些得意,提起衣角,转了一个圈,姿态优雅。
沉友、荀恽更觉得奇怪,互相看了一眼。
这女子之前像狼一样凶狠,没想到还有如此优雅的一面,怕是有点身份的。
荀恽做通译,请女子就座。
女子很乖巧,在沉友身边坐了,主动提起酒壶,为沉友、荀恽添酒,然后眼巴巴地看着沉友,晃了晃手里的酒壶。
这次不用荀恽翻译,沉友也明白了,点头同意。
女子欣喜莫名,仰起头,直接将半壶酒倒进了嘴里,咕冬咕冬的喝下肚,才长出一口气。
荀恽目瞪口呆,沉友也有些惊讶。
这女子酒量真好。
“我叫薇薇安,我的阿爸叫阿瑟,是部落的首领。”女子放下酒壶,正式向沉友介绍自己,讲述自己部落的历史。
她原本属于一个强大的部落,总人口近十万人。住在遥远的北方森林里。从一百多年前开始,因为部落人口越来越多,而森林里却越来越冷,生存变得艰难,便在部落首领的带领下向南迁徙。
他们原本打算向西,去罗马。
在祖辈的记忆中,他们的部落曾经攻入罗马城,掳掠了大量的财物。这一次,他们还想再来一次。
但是事出意外,他们中途遇到了一群匈奴人。
匈奴人骑着马,擅长射箭,来去如风。他们追不上,又逃不掉,在战斗中付出了巨大的伤亡。
与匈奴人缠斗了十几年之后,他们依仗人数的优势,终于击败了这群匈奴人,也学会了不少技能,比如骑马射箭,以及他们的语言。
他们的部落里还有不少匈奴人。
正是从这些匈奴人的口中,他们听说东方有一块富饶的土地。于是首领决定改变方向,不再向西去罗马,而是向东去大汉。
因为匈奴人说,罗马人最喜欢的丝绸就来自于大汉。比起罗马,大汉更富庶。
经过几十年的迁徙,他们来到了好客之海的北岸,在这里遇到了罗马人的营地。
罗马人的营地不大,兵力也不多,也就是一千多人。
但此时的他们已经习惯了骑马劫掠,并不擅长攻坚,在攻击罗马人的营地时遭受重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