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奴隶!”
曼达没理会那小伙子的蠢话,虽然上辈子生活在没有感情概念的侏罗纪,可他从没想过人的生命可以如此卑微。
“都是为了生活,我也上当了,”邋遢大叔依旧在用普通人无法察觉的方式说话,“你为什么会被抓住?”
“我也是为了生活。”曼达敷衍了一句,伸出食指,做了个斗鸡眼。
神力的判断是准确的,每个人的脸上都浮现了两个银币,比一头猪还要便宜,在这辆木车的里的人们只值这么多。
“别乱用神力,”大叔看着外面的那名骑兵,提醒道,“土牢猎人齐格塞,盖亚的三阶信徒,他能问到你身上的味道。”
地母盖亚的信徒?位格很高啊,感觉比宙斯还高,而且还是三阶,这种远古大神的信徒需要多少级才能满阶?
曼达收回了斗鸡眼,心下暗道:恐怕他早就发现了,不只是我,也包括你。
红叶林中的景色很美,残留的枫叶不时从枝头上坠落,打着盘旋在风中飞舞,那场面简直比油画还要迷人。
如果是在树林里散步,这样的景象美到无可挑剔,可像现在坐在木笼子里,让曼达想起了被关在卡车里送去屠宰场的猪。
看着太阳偏斜的程度,马车在森林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终于抵达了子爵的营地。
在这个时代,步兵和骑兵代表着军队里的两种阶级,步兵是士兵,骑兵是军官,一名骑兵身边至少有两名步兵配合作战,再加上两到三名侍从,俨然就是一个作战小队的小队长。
虽然齐格塞穿着骑兵的战袍,但那只是身份的掩饰,他是子爵请来的赏金猎人,负责保护他的儿子,并且为战争提供必要的帮助。
刚回到营地,索伦斯子爵的儿子托雷斯亲自迎了出来。
“一切顺利吗?”
“神像是真的,可人数不太够,一天至少要两个人。”
“为什么不带回来一些,快饿死的流民有很多。”
“他们没那么好骗,不过这些人里有两个是特别的,他们的血能比的上四个普通人。”
托雷斯邀请齐格塞进了主将的帐篷,支走其他人后,托雷斯问道:“哪两个人是特别的?”
齐格塞解下头盔,擦去额头上的汗水:“那个满脸是毛的壮汉,他是提坦的种,自己送上门的,还有一个孩子,我闻不出他种血的味道,在森林附近捉住了他。”
托雷斯一怔:“会不会是山谷派来的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