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直毕竟是第一次来帝都炎京,要说没有一点好奇心,那肯定是不太可能的,所以他决定好好的逛逛,找些炎京的特色美食品尝一番。
他并没有叫上燕修,因为,他知道燕修肯定是来过帝都,而且,以燕修的性格也更喜欢安静一些。
悠闲的出了客栈大门,嘴里还哼着歌。
炎京城内确实是热闹非凡,随便走几步都能看到新奇的事物,比如一些杂耍,还有一些特色的食物,又有一些才子们聚在一起吟诗作对,品花赏美……
方正直其实也喜欢赏美。
毕竟,美好的事情总是能让人心神开阔的,没事儿的时候看一眼,人生才能活得更美好,更洒脱。
“众里寻她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竟在灯火阑珊处!”
很多时候,大家都喜欢把这个“她”,想像成各种各样的事物,有美女,有花,有难得一见的香茶,等等……
但方正直心里的那个她,很多时候总是能和钱财宝物挂上钩,多少有些俗气,可是,谁又会嫌钱多呢?
就比如现在……
方正直就觉得已经到了那个她。
站在他面前是一个少女,唇角微扬,脸上带着一副傲慢的表情,身上那件紫红色的斗蓬让她在人群中极为显眼。
就像一只火焰中的精灵一样。
少女那清彻如水的眼睛就这样看着方正直,一直看着。
当然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方正直的手里突然出现了一锭金光闪闪的大元宝,最起码有拳头大小,这也代表着最少有一百两。
方正直觉得自己的运气绝对是暴走了。逛个街也有人送金子,而且,不要还不行,就这样直接塞给自己了?
这妞想干嘛?方正直有些疑惑。
“把我的马牵到马厮里,然后,喂最好的马料。听懂了吗?”少女说完,便将手上的马缰丢到方正直的手里,然后,头也不回的朝着旁边的客栈内走去。
方正直微微愣了一下,然后,终于反应了过来,原来这妞是把自己当成店小二了啊?
可自己长得像店小二吗?
方正直觉得不太像,可现在的状态是,只要自己当一回店小二。顺着这少女的意思,把马牵到客栈的马厮里就可以凭白无故的得到一百两金子的赏钱。
牵过去的时候,只需要跟客栈说自己是少女的随从,便一切万事大吉了。
一百两金子牵个马,真是壕啊!
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