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警方这边就迎来了三个人。
一个吊儿郎当,穿着豹纹紧身裤的娘炮,一个穿着休闲西装,带着墨镜,留了精致小胡子的雅痞中年人,一个顶着爆炸头,穿着宽大嘻哈装的高壮黑人。
这三个人好像自带背景音乐一样,一出现就吸引了众多的注视,就连围观看热闹的也忍不住把停留在犯人身上的目光停留在他们身上。
“好了好了,没什么好看的,大家都散了吧。”雅痞中年人拿下墨镜,向着想要朝他采访而挤过来的媒体走了过去。
“请问您是什么部门的?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只话筒差点戳到他的嘴巴里去。
中年人嘴里不爽的咕哝一声,然后对着他们挥挥手:“行了,都散了吧。这里是拍电影的现场,你们已经耽误拍摄进程了。”
如果仔细看他的双眼,就会发现此时他的眼睛竟然是金色的,并且还是竖瞳。
更神奇的是,那些追着新闻就会死不放手的记者们在听到他的话后,竟然完全没有异议,而是非常听话地照着他的话去做了,边走还边抱怨着:“什么啊,原来是拍电影,真是浪费时间。”
竟是相信了!
只要脑子里没装稻草的都知道拍电影什么的不太可能,毕竟闪避开子弹的动作是实打实的。不是特效,也不是魔法,就是在无数人的注视下闪避了开。
然而媒体都离开了,甚至在信号传达到电视上,看到这一幕的观众也都同时失去了兴趣,嘴里说着“拍电影啊?媒体到底在搞什么鬼”就那么轻易地转换了电台,将刚才的事一点不剩地抛到了脑后。
网络上的消息也在很短的时间内消失了,唯一能找到的就是中年人在镜头前说“那是在拍电影”。而没有意外的,所有在看到他说那句话的人,都对事件再没有了好奇。
珺青烙可不知道有这回事,她只“看到”来了三个人,其中一人挥挥手就让媒体和围观者都走了,又过了一会就连警方也全离开了。
酒店前的广场上只剩下三个来历不明的男人,以及一个劫持犯和围在他身边的十多个人质。
“你们是谁?”
劫持犯再迟钝也发现不对劲的地方了。
刚才还挤得水泄不通的酒店广场,此时竟然连一个路过的都没有。
媒体没了,警察带着警车也没了,甚至那一群看热闹的一个都没有留下!
都走的话他还怎么出名?怎么得到别人崇拜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