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本观众根本毫无感觉,因为他们见多了。 这是此时中国人独有的享受,因为中国人还在膜拜高楼大厦,膜拜房地产资本的力量。七年前高仓健的《追捕》能够大火,多少也是因为显示都市繁华的背景本身,就被中国人一遍遍看得完全看不腻。 当然,在顾骜和其他有见识的中国人眼里,洛杉矶是个平铺的大农村,跟东京这样的立体都市是完全没有可比性的。 但偏偏《终结者》很多戏份是拍摄的夜景,而在夜景的时候,效果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夜景只会看到灯火,而看不到远处建筑的高度,所以你只要内装繁华、灯火通明,就能给人震撼的感觉。 就像后世很多晒洛杉矶的抖音用户,都是模仿科比的台词:“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吗?” 然后配上一段坐夜班打折飞机去洛杉矶时、从舷窗拍摄出来的VLOG,看到大片大片一望无际的方块灯火,璨若星河,那效果比别的城市都震撼。 阿诺这一个站在山顶公园俯瞰洛杉矶的镜头,也是异曲同工之妙,让场内的男性观众全部觉得腿有些软。 “太繁华了……” 两个多小时的观影时间里,一波波的高潮还会频繁来袭。 从施瓦辛格的第一次血腥徒手击毙小混混夺衣服; 到第一个华人演员李联杰也光着身子穿越过来(但都是半身镜头,没有拍到下半身); 再到第一次看到施瓦辛格被霰弹枪结结实实轰了10枪后,依然面无表情铁血冰冷地站起来。 乃至观众们觉得女主和男二已经安全了、却被终结者硬生生屠了整座警局。 尖叫一波接着一波。 最后最震撼的两波,当然是看着略微受损的施瓦辛格,回租住旅馆自己开刀疗伤、面无表情切开半条手臂、挖掉自己的肉身眼珠,露出手臂皮肉里的粼粼合金白骨、以及红外摄像头状的真.眼珠。 乃至最后被爆破大火焚去残躯后的机械合金骨架追杀戏。 从挖眼珠开始,小朋友们已经全部背对荧幕瑟瑟发抖了。 随着电影散场,无数人连排队离开的这点时间都不愿意浪费,互相嘈杂讨论起来。 “美国大片到底不一样……” “那跳迪斯科的酒吧,咱市里的歌舞厅跟外国人的一比,那真是货比货得扔呐——悄悄人家那音响效果,那氛围,那灯光。咱这就是拿个破录音机都敢开歌舞厅了。” “嗨你的关注点有问题吧,这个片子里,那歌舞厅酒吧之类的戏份算个啥?” “我也没说算个啥,我就是说人家拔根毛都洋气。” “那也是咱中国人洋气!你知不知道这部片子其实是我们中国大老板拍的,那个詹姆斯.卡梅隆,美国大导演,也只是个打工的!” 讨论中能说出这些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