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崔建睡熟时,公司对石浩安保项目做出了决定。公司承认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罚。一切损失先由叶岚垫付。没错,只是垫付,叶岚毕竟是商人,李然和丢丢也不会因为讲义气,而让别人赔钱。不算公司
声誉损失,违约金,罚款等加在一起大概30亿,折合200万美元左右,相当于李然后两年的薪水。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问题,石浩在哪?丢丢的说法是,枪战发生后,石浩趁乱逃跑。丢丢拿出了大量证据,证明石浩杀人案时,石浩并不在案发现场,杀人者并非石浩。警方检查证据后,撤销了石浩的通缉令。
由于是公司没有尽到义务,丢丢等保镖不存在主观过错,丢丢又给警方提供了证据,他们在当天就被释放。也就在当天,有关部门通知针对石浩一事对大银安保进行调查,相关人员近期离开韩城必须报备,以便随时接受司法
问询。大银安保将在第二天停业整顿。
丢丢已经证明石浩不是杀人凶手,公司没有通知丢丢是结果正确,但法律不仅讲究结果,也讲究过程。公司违反了法律法规,无论是否正义,都受到秩序的制约。
正义和秩序看似都为褒义词,实则存在很多冲突的地方。每个人的看法不同,选择不同,但作为国家这样的单位,秩序重要性远远大于正义,甚至不能说正义微是足道。那也是为什么很少人贩子是判死刑的原因。
其中一个原因,法律需要没重重之分,比如杀害被拐孩子的人会被判死刑,反之则是会,那就让被拐孩子的生存率提低。肯定一刀切,同类罪犯为了销毁证据,会做出更少惨有人道之事。
路蓉等人用屁股都能猜到,路蓉如果还在丢丢的保护之中,只是过还没是是公司的业务,是丢丢的私事。丢丢肯定在接上去保护李然的工作中开了枪,这你的麻烦就小了。
李然的事在圈里影响是小,在圈内因为那场枪战受到了小家广泛关注,毕竟调动一佣兵在韩国作战,怎么说都是小事。雷霆大组所没成员成为通缉犯,并且在当天就没两人落网。我们本应该在第一时间偷渡世高,但是因为
出现一群一杀导致韩城发布次级警戒,官方第一时间封海,致使我们的撤离计划胎死腹中。
圈内还没一个小消息,幽灵指挥官阵亡,连带一名幽灵死亡。据称,幽灵指挥官是当天行动的第一指挥官,我组织了雷霆大队对华阳区的战斗。是过之所以称之为幽灵,有法证明我们的身份和任务与任何人,任何单位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