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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母闹死闹活不肯离,我养父同意净身出户,才终于让我养母同意离婚。
房子是我养父的父母的,不可能给我养母,但除了房子外,车和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给了我养母。
车被我养母卖掉了,买了八万多,再加上家里所有的积蓄,二十多万。
离婚后,我养母手中有三十多万的存款,但我却吃不饱饭。
那时我不懂,只知道没饭吃,饿的肚子疼,疼的难受就哭,闻到隔壁的饭菜香味,就忍不住去隔壁门前蹲着。
然后,隔壁的叔叔、阿姨就会把我带到他们家吃饭。
叔叔、阿姨有个儿子,比我小一岁,他也能喜欢我,见到我就喊我姐姐,每次见到我,就把他喜欢吃的零食分给我。
偶尔,我养母也会往家里买些包子、馒头什么的。
我早晨不会去隔壁叔叔家吃饭,有时候就吃点包子、馒头,有时就饿着,午饭和晚饭都是从隔壁叔叔家吃的。
后来,我年龄大些了,有了自尊心,觉得去隔壁吃饭是一件很不好意思的事,我就和我养母商量,让她出去工作,我来学做饭。
她赚了钱,把钱交给我,我去买菜、做饭。
她同意了,但她却没找到工作,但从那以后,她每个月给我三百块钱,让我买菜、做饭。”
唐承安忍不住好奇问:“那时你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