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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终于要住招待所了(3 / 3)

会就在投稿了,一毛钱都没见着。

1977年,这帮写字的觉得可以要稿费了,于是开始闹腾,国家便出台了一份标准:著作稿每千字2—7元,翻译稿每千字1—5元。

1980年,往上提了提,著作稿每千字3—10元,翻译稿1—7元,同时恢复了印数稿酬,以按万册计算,就是每印一万册,作者能拿一定比例的稿酬。

到了1984年,又提了提,著作稿6--20元,翻译稿4—14元。

可以说,稿费一直都不高,除非写百万字的大长篇,第一个商业化的作家是王朔,他光明正大的开始要版税。不过呢,这是针对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的标准。

电影厂的剧本不算在内,暂且不提。

陈奇的文章两千字,所以拿了14块钱稿费,起初他还虚荣且骄傲的,像批阅奏折一样看信,但很快没了兴趣。

老实说,那些信写的不咋滴。

女青年虽然热情,但也保守,没一个附带自己照片的,让他怎么提得起兴趣?他可是网聊30分钟就要“看看腿”,聊一天就要“看看奶”的家伙……

总之,讨论仍在持续着。

他这个始作俑者的热度却在明显下降,就像后世成名15分钟的网红。

陈奇也不在意,他只是纳闷,剧本已经投过去几天了,怎么还没请我去住招待所啊?他一度担心出了什么事,好在没有偏离自己的计划。

“请问,陈奇同志在家么?”

这日傍晚,一个身材很瘦,眉毛很浓,有点像屠洪刚似的男子敲开了陈家的门,自我介绍道:

“我是北影厂文学部的编辑,我叫梁晓声……”

(冇了!

存稿已经没了,我每天都是现写的,尽量在下午5-8点的时间段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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