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许绍洋这么喜欢,还这么臭美的模样,江心月觉得这小叔子还真可爱。
不都是女人喜欢臭美的吗?原来男人臭美起来就没女人什么事情了。
江心月道,“你这是皮夹克,是美丽国那边很常见的衣服,这衣服表面是皮质的,所以非常的防风。
你觉得好看喜欢就好,我还以为这样的款式你可能接受不了呢。”
看来是她太低估了这个时代的人对新潮东西的接受程度。
许绍洋穿着自己身上的这件皮夹克,有些得意洋洋的显摆,“大嫂,这么好看的衣服我咋可能接受不了。
这衣服真不错,咱们自己的服装店能生产吗?
我觉得要是咱们的服装店也能生产出来的话,肯定能大卖。”
现在经济条件好了,不仅是女人喜欢买衣服了,有的男人也臭美,喜欢买衣服的。
当然,男装还是没有女装卖得好,女人肯定是比男人更喜欢买衣服的。
也正是因为男人在服装上的购买力不如女人,所以现在大多数人做的都是女装生意,很少制衣厂会将重心放在男装上的。
现在江心月自己的服装厂也是侧重做女装的,不过许绍衍觉得,也可以试着做几款男装。
就比如他此时身上穿着的这件皮夹克,这要是做出来,肯定能在男人中间风靡起来。
江心月听到许绍洋的提议,倒是觉得这个小叔子的想法很不错。
现在国内的男装其实也是有市场的。
要是能做出来一款能让男人风靡的衣服,肯定是有赚头的。
国内目前还没有这种皮夹克,所以若是他们服装厂做起来的话,指不定就能畅销。
“这件衣服的技术不难掌握,绍洋,我觉得你的提议不错,回头咱们这边筹备一下,也做几款皮夹克出来。”
见得到了江心月的认同,许绍洋很高兴。
看来自己的眼光和能力有了进步,他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强才能帮着大嫂的生意做得更好。
江心月因为这一次离开的时间有些久,现在终于来家了,也顺道询问了一下这段时间生意上的情况。
许邵洋这边有没有什么问题,遇到了什么困难和麻烦了没有。
许绍洋说了生意上还挺顺利,发展的挺好,但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遇到了一点点小麻烦。
他们因为生意做的太好了,所以惹人眼红了,这不,有一家店被小混混故意找上了麻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