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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2 / 12)

因此婚事就耽搁下来了。陆中庸发迹前住在菜市口北半截胡同的一间小房子里,屋里又黑又潮,床上的被子从来不叠,脏得像油抹布,屋子里总有股腌酸菜的味道。唯一能表现陆中庸文人身份的,是一个小书架,上面散乱地堆着一些破烂的线装书和旧报刊。那时陆中庸的日子比文三儿也强不了多少,每次的车钱总是欠着,往往拖着拖着就赖掉了。文三儿吃过几次亏以后,对陆中庸也很警惕,陆中庸再坐他车时,文三儿坚决先讨车钱,不然绝不拉。

陆中庸发迹后住进了宽大的四合院,却从不邀请朋友上门做客,因此去过的人不多。那天文三儿把烂醉如泥的陆中庸背进卧室,恶狠狠地扔在床上,心说这会儿文爷要是给你几个嘴巴你也不知道。

文三儿环视陆中庸的客厅,只见清一色的红木家具,二十四史书柜旁是博物架,上面摆了不少生满绿锈的青铜器和古瓷器,花梨木条案上还像模像样地摆了个刀架,上面架着一把日本***。文三儿“呸”地吐了口唾沫,心里骂道,这孙子如今可真是鞋帮子改帽檐儿——一步登天了。

今天又是徐金戈请客,地点是西珠市口的丰泽园饭庄。文三儿将徐金戈送进饭庄,就想找个背风的地方眯一觉,凭经验估计,这顿饭局没俩钟头拿不下来,等这帮孙子吃饱喝足,你就进去背人吧,陆中庸不被放倒不算完。

文三儿发现对面墙根儿下蹲着几位老伙计,除了大裤衩子那来顺,还有东四“泰来”车行的尤二柱和小六子,住菜市口米市胡同的“李大砍”。看来这几位是在等散座儿,正晒着太阳聊得正欢,文三儿连忙凑了过去。

李大砍在和那来顺抬杠,两人争得面红耳赤,起因是那来顺在“广和剧院”蹭了一场戏,剧目是京剧名角儿谭子同挑大梁的《东皇庄》,那来顺“一担挑儿”[1]

的二大爷在广和戏院看大门儿,有了这点儿小职权,那来顺就经常溜进去蹭戏看。问题是那来顺每次蹭戏都是演了小半场后才能溜进去,虽白看了不少戏,可压根儿就没有看全过。《东皇庄》是一出新戏,说的是清末江洋大盗康小八落网的故事,那来顺没看前半场,可他照吹不误,俨然一副行家的口气,这时李大砍就不爱听了,两人便抬起杠来。

李大砍可不是一般人,他今年六十岁,倒退四十年,他在京城还算个人物,当年他是刑部狱押司刑房里的刽子手,干的是砍人脑袋的活儿。进入民国后,斩刑废除,李大砍就失了业,他这辈子没结过婚,主要是因为娶不到合适女人,但凡他看上眼的女人,一听说他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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