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纪念的十八岁那天,成了她记忆里最不堪回忆,也不敢回忆的噩梦。
那一夜,她失了宝贵的贞,也差点儿丢了命。
两年后,她二十岁时,已经成为了暗影组织里最优秀的杀手,把老大当成靶子,打成了蜂窝,丢到山里喂狼狗。
自那时开始,她取代了老大的地位,统领暗影。
强者眼里总是敌手众多,当时,二十七岁就已经掌权华鼎盛世的陆霆骁引起了她的好奇心。
据暗影调查,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继承家族权位而已,她要干掉他,取代他。
“有没有人告诉你,好奇心会害死猫。”
初遇时,陆霆骁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有,就是现在,只不过那只猫是你。”
她与生俱来的不服输的气势容不得她卑躬屈膝。
“如果,我想成为养猫的人呢?”陆霆骁说道。
病房里,叶晴沉浸在回忆里,满脑子都是陆霆骁这些年来对她所说的字字句句。
他并非坐享其成的纨绔子弟,也一直在调查她,对她深有了解,当她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眼里闪过一抹不经察觉的惊喜。
“暗影组织的老大,敢嫁给我这个想养猫的男人吗?你应该是只乖巧的猫,不过,偶尔也会抓伤人。”
初见时,她对他的印象极差,不过是一个长得人模狗样仗着家族势力而自我感觉十分良好的渣男。
和曾经蹂躏过她的那些男人没什么两样。
时间久了,她才知道不要因为片面之词而否定一个人。
他很好,至少对她,用尽了他所有的好。
他没有因为她的经历而嫌弃她,反而更珍爱她,两人似云月相依,他对她的好,像是皎洁的月光衬亮了夜里的云。
因为生命中有了他,叶晴才体会到,这世上,真的会有人不顾一切的对她付出所有。
相识后的三个月,他们结婚了。
认定一个人,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只凭本心,她认定他了,一个能伸手将她从地狱里拉出来的男人,她绝不会错过。
半年前,游轮上的那场交易,原本是她去的,但他代替她去了,至今未归,杳无音讯。
找起来就是大海捞针,但她从未放弃过,唯一知晓其中隐情的沈若鸿还躺在病床上。
“Boss,您的电话。”
张景瑞毕恭毕敬的走进病房,把手机递给了叶晴,叶晴接过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