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走路也要一步三顿,以免狗啃泥。
我还是走了出来,先去门口便利店买了一个十二块的手电筒。装备是打硬仗是否取胜的重要因素。紧接着,肚子恰时想起,提醒我体力也是基础。
我拐去路边一家塑料门面的快餐店,里头一共只有四张白面蓝边的桌子,油腻腻的,是苍蝇温馨的家。
“一碗打卤面。”我对吃没什么大讲究,填饱肚子就好。
老板面骨宽大,梳着和桌面一样油腻的中分,金鱼眼的眼袋掉在颧骨上,完全没有生意人该有的讨好的笑。
“什么嘛!真是差劲的服务态度!”我对着老板的背影暗自嘀咕。
几分钟后,他一手夹着廉价香烟,一手将一只大碗砸在我面前,我觉得此时比碗里稀少的打卤面更吸引我的,是他居高临下的大鼻孔。我坐着,他站着,我一览无余。
打卤面里的青菜不鲜,酱汁很咸,肉又太少,面不劲道。倒不如两块五的泡面来的划算。可我有个习惯——泡面是用来喝汤的。真是可惜,打水漂了辛苦挣下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