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时代的工业创新吵醒,睁开眼,才发觉是吹风机。
她在我熟睡时偷偷醒来,还洗了澡,现在穿着一身黑裙,站在落地镜前吹头发。
水珠顺着一绺一绺的发丝滚落,透进黑色布料里,最终消失不见。伴着庞大的轰隆声,我注视着,好像注视着地狱。
她要出门吗?
她出门了。可是时间线是晚上。她又坐在电视前,直到太阳完全落山,才打开了一个粉色的小盘,用食指抹着盘里亮晶晶的色块,混乱的涂在眼皮上。
只有黑色吗?她涣散的眸子被映的更沉。我倒觉得,不如不涂来的自然好看些。
我以为她是要去买冰激凌,正疑惑于家里还剩下几桶,可她在分岔路口转弯,打断了我的冥想。
那不是去便利店的路。
她走了很久,穿出灯红酒绿的巷口,沸沸扬扬,绕过火热的串串店,隔壁的快餐馆被衬的十分凄凉,经公交站,踏在落叶上,我故意踩得咯吱作响。落叶下的污水藏太好,我没留意,溅脏了裤脚,她始终没有回头。
还有多远?我准备放弃,或许可以在原处等她回来。我不信她会一去不回。可......
条条大路通罗马,她若不从这条路回来,或是打车回来,会不会就是最后一次见她了?
可我,还没知道她为何认识我,为何会在睡梦中唤我的名字。我还不知道,她究竟是谁。
我还是想知道她要去做什么,这或许会对我的探索有些帮助。
小酒馆里烟雾缭绕,迷幻的彩灯影影绰绰,我拖着沉重的腿,随她一同坐在角落。
酒馆里的布置精致小众,正前方有一个木阶的小舞台,中间立着一个话筒,还有一个斑驳了的高腿椅,沧桑又独特。
我想我大概知道这里,每到午夜十二点,就会有一个落魄人走上这个孤寂的舞台,坐在这椅子上,对着话筒,绘声绘色的讲一段属于当晚每个客人的故事。
这是我上班的地方。
每个午夜出现在舞台上的那个落魄人,是我。不光是我,我不是孤寡,事实还有很多同事,和我一起,在午夜对无关之人倾尽所能,带给他们有关的情感。
这也就是连续这么多日不上班,也没有人寻找我的缘故。我自始至终从未重要。只是一个不痛不痒的工作,地球离了谁也不会不转。
她就安安静静坐在角落,不吵不闹,好像不存在一样,也没有人上前招待她,向她推荐一杯适合她今夜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