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动力?工作性质,我们很多时候需要跳一天不带休息,就这样,晚上还有精力拿着白天蹦跶挣来的钱,晚上再花去蹦跶?难不成看上酒吧的DJ或是销售了?那大概率成不了。我看的通透。
“要不,你们也别去了?等放假我们一起?”我以进为退,属实高明。
她们怎可能为了我放弃今夜的猎杀时刻?自然支支吾吾,讲起到时再约的搪塞之词,正合我意。
而我,戴上耳机,开始听音乐编舞,为后天接的一节舞蹈课做准备。我喜欢舞蹈,喜欢音乐,喜欢绘画,喜欢学习所有未知的东西,因此我能从中寻得找乐子之法,从对他的沉溺中的得到短暂的脱身。
当然,除了看文字。
从见到他之后,到现在,我已经一点文字也不敢去读了。我生怕看见什么,哪怕只是一句日落,也足够我展开无限遐想,从而戳痛牵连着脑海的心脏。
就是这样,有了他以后,就变得如此脆弱,可又那么坚强。
收工之后,我独自去了我哥的酒馆。今天我真想喝一杯,遂不曾告知戒酒的铃铃。
我沉下气,当真不奢求见他了。今夜,我只为了酒和故事。
然而天不从人愿,昨夜我苦寻他无果,今日不为他而来,偏偏讲故事的就是他。
我还在我的角落里,他还在他的追光下。
就这样,他自人潮中来,予我一场空欢喜。他自我身侧而过,携风带雨,我避无可避。我不再敢看他,乱了昼夜,失了四季,久病难医。
他在讲,一个男孩,爱上了一个女孩。女孩得了抑郁症,男孩便偷偷将她的药换成了蜜桃味的糖果。可是后来,女孩还是离开了,男孩在女孩永远消失的那间病房,始终不愿离开。
他讲的太过声情并茂,鸡尾酒两杯下肚,我已无法自拔,完全陷入了那段故事的主人公里。那时我也爱上了故事里那个让人心疼的女孩,我成了那个绝望的男主,弄丢了自己的灯塔。
在失态的前一秒,我离开了酒馆。不是怕他看见我被泪水抹花的妆容,而是怕自己意志决堤,将一切全盘托出。
我多希望他不是一个人,他若是些其他,哪怕是场暴风雨,我尚且也可奋不顾身一回,撑着伞也要爱他。若他会觉得撑伞欠缺诚意,那就淋着雨,淋着他,去爱。
爱这种情绪能将人变得无尽卑微,吞噬人的认知,将黑白明暗,都篡改的无足轻重。
出门这条路不过十几步,我渴望走出,又怕走出。到了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