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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三章 利国利民(1 / 3)

这么神奇又好用的笔,也只需10文钱!

听店员们说,买一支可以用很久!

就算持久度比不上毛笔,可铅笔他不用墨啊!

携带又方便,甚至可以当作发簪用,随时随地可以书写。

要说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习惯了毛笔书写后,再用相对较硬的铅笔,手感上的差别一时间习惯不了。

可这不是问题!

和好用省钱比起来,区区手感不习惯,怎么能算是问题?

不习惯,习惯了不就好了!

用惯了之后,学子们惊喜的发现,用铅笔能很轻松写出很小的字,一点都不占地方。

原本可能要一车的竹简,才能勉强写完一册书。

可改用新纸和铅笔,一册书写完后,比《读本》厚不了多少!

更别说纸张轻便,就算比《读本》厚个十倍,最多也就是单手拿吃力了点,必须放在桌案上才能读而已。

比起往常动不动就要拉几车的竹简,整间书房都装满竹简,一共也收藏不了几册书比起来。

一本砖头大小的“书本”,又算得了什么!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有了便宜的新纸和铅笔,书籍的价格直线下降!

很多暂时还买不起书,只能借抄的学子们,抄书的效率也直线上升,付出的代价也少之又少!

有了这些优点,新纸和铅笔很快风靡整个长安城!

到后来以至于做生意的掌柜、账房,都用起了铅笔和新纸。

各大酒楼的水牌,也都从雕刻变成了铅笔书写,给生意人们节约了不知道多少成本。

大汉百货的口碑,也再一次水涨船高!

不得不说来自于读书人的赞扬,含金量和传唱度可比百姓们强多了。

没过多久,就有学子们凑了一副“利国利民”的牌匾,当作礼物吹吹打打的送到了安定侯府。

据说牌匾上的题字,还是名儒董仲舒亲手书写!

唐奇对此也是哭笑不得。

果然笔杆子的威力就是强大,当初他辛辛苦苦让整个长安的百姓都能吃上便宜油盐,能经常吃一顿肉食,影响力都没纸笔大!

也多亏了新纸和铅笔,还有《读本》。

让大汉百货从乌烟瘴气的杂货铺,摇身一变成了雅俗共赏的商铺,逼格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之前碍于身份不愿去逛的士子、读书人,也都开始逐渐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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