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情书(1 / 5)

囡囡,见字如面。

才刚告别,就已经想你了。

大山不善言辞,但我知道,他是很喜欢你的,所以他留下了他的匕首。

我跟他在商量送什么东西给你的时候,其实是有很多种顾虑的。

他不敢给你留下太过强大的武器或者妖兽内丹。

一方面是外界很危险,要用来保护我。

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害怕这些东西会让那些讨厌你的人更恨你。

杀人夺宝的事,无论是凡间还是修行界,都屡见不鲜。

所以,在你没有足够实力之前,一定要藏拙。

他的话就这些,接下来就该我了。

我倒是没他那么多的顾虑。

毕竟你也知道,我修行了两百年,吃了太多灵药了。

哪怕大山年轻时为我灌灵引导,依旧没成为命泉修者。

苦海呀,今生难渡。

其实,就算不能修行,以囡囡的实力,比苦海修者厉害多了。

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若是你速度够快,绝对可以在我祭出神纹之前就能解决我。

不要觉得我在夸你。

这是事实。

以弱胜强的例子,并不是没有。

在我的故乡啊,曾经有个侠客,只是一剑,就将驾驭神虹的修者削首。

所以啊囡囡,我是发自内心地觉得你很强。

今后,你可千万不要再妄自菲薄了。

……

发簪你看到了吧,喜欢吗?

就算不喜欢,也得给我好好收着!

平日里你都是那一身白袍,想给你买新衣服,你又拒绝。

浑身上下,除了那个圆月玉佩和青铜戒指,没有一件首饰。

虽然你的木簪子很好看,但是在未来的一些场合里,打扮最好要合时宜。

再说了,我家囡囡长得这么好看,那就更要好好打扮打扮了!

发簪是我苦海所炼之器,可以防身。

别看大山嘴上说怕你被贼人惦记,其实还是把他第二厉害的神桥之器送给你了。

无论是我的发簪,还是大山的匕首,表面上都镀了一层黄金。

等你将来开辟出苦海,发簪和匕首显化原本样貌。

若是不打算继续修行,黄金很软,可以切下来过日子。

千万不要觉得舍不得,我们留下这些,就是想让你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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