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
很少亲自出手杀人的金并,经常用钞能力开路,每天都会和世界各地的格斗高手过招。
他每次都是以一敌十,然而每次训练都不超过20秒,训练的对手也是非死即伤。
金并抬起右臂,格挡!
砰!
马特惊讶的发现,金并的手臂远比他想象的更硬,这不合理。
再怎么训练,血肉之躯依然是血肉之躯,小臂永远不可能比拳头更硬。
唯一的解释,就是金并身上穿的衣服材质特殊,居然能大幅度减轻外力的冲击。
难道是凯夫拉纤维?
总不能是更昂贵、更难得到的碳纤维吧?
“该我了!”
金并挥拳。
这一拳非常直接,不含任何技巧,但够快,够硬,够劲。
强大的体质和力量,让金并拥有极快的出手速度。
不管来自何处、哪个流派的格斗大师,格斗技巧往往惊人的相似。
都是血肉之躯,都是肉搏,能玩出什么花来?
面对近身直拳,来不及躲闪的马特,采取了相同的策略:
抬臂抵挡。
不过他抬起的不是单臂,而是双臂。
都说胳膊拧不过大腿,是因为大腿更粗、更壮。
金并的手臂,远比马特的大腿还要粗壮。
硬接这一拳的马特,整个人倒飞出去,重重的摔倒在地,内心无比惊讶。
他虽然不是力量型英雄,但力量一向不弱,哪怕去参加举重比赛,也能拿到不错的成绩。
但和金并相比,他的力量简直渺小的可怜。
金并的力量,直追王临!
“果然啊,胖子都是潜力股,不好惹。”马特从地上爬起来,浑身酸痛。
金并的这一拳,让他想到了王临。
同样的身高,同样的体重,同样顶尖的格斗技巧,同样奥运冠军级别的恐怖力量。
这一人一熊才是最般配的对手。
真该坚持坚持,让王临来对付金并才对!
“小子,你死定了!”
金并大踏步走过来,暴露了他最大的弱点。
凡人体质有极限,并未增生的骨骼,难以承受增生的肌肉。
两百多公斤的重量,让金并根本快不起来。
而这一点,很快被马特察觉。
他四处游走,想用速度优势风筝金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