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boss之前,肯定要先清小怪。
整栋楼都属于金并,而且还是他的老巢,所以这栋楼里的每一个生物都是小怪。
什么,还有正常上班的无辜打工人?
现在是深夜,打工人早就下班了,这么晚还留在楼内的,肯定是金并的人!
“楼内有多少人?”王临问。
韦斯利连忙回答:“大概一百人。”
“有枪吗?”
“基本上都有枪,不光有手枪,还有自动步枪、机枪。金并的武器库里什么都有,有大量炸药,还有单兵火箭筒、榴弹发射器,说不定连迫击炮都有,我建议还是先撤退吧!”
“为什么?”
“别说就你们两个人,就算再多十倍,只要金并的人封锁电梯、楼梯等地方,你们根本上不去!整个纽约的司法系统都被金并渗透,他肯定会通知纽约警方,要不了多久就会过来,到时候就走不了了!”
韦斯利不忠诚于王临,当然也不可能对王临忠诚,他只对自己和美金忠诚。
他提议撤退,不是为王临考虑,而是为他自己考虑。
金并是如何对待叛徒的,他最清楚。
一旦交火,最先死的一定是他!
王临:“是吗?这栋楼的供电系统在哪里?”
“地……地下室。”
“很好,你可以走了,你自由了。”
王临一拳砸碎玻璃门,冲入大楼。
马特看都不看韦斯利一眼,紧随其后。
“喂……”
韦斯利张了张嘴,却只来及说一个字,就再也看不到王临的踪影。
跟上去?
他听到了砰砰砰的声音,里面已经交火,就凭自己这点儿能力,冲进去必死无疑。
而且为什么要冲进去,和金并作对,和王临、马特联手?
明明那两个是他的敌人!
当然要离开!
韦斯利立刻转身,撒腿狂奔。
这是他此生跑得最快的一次,比年轻时参加校运动会还快。
距离这栋大楼越远,就越安全。
一秒钟,十秒钟……
韦斯利越跑越远。
他看到了远处的灯光,在这黑夜中点亮,孤悬于远方。
那是希望的灯塔,是自由的象征。
这些年为金并做事,他攒了不少钱,挥霍十辈子都没问题。
干这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