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顾及姑娘和老爷,珩大爷也不大愿意管着这些家长里短,容易落得埋怨。”
元春一听,玉容失神片刻,眼前似再次浮现起那面容冷峻的少年,轻声道:“你说的,是这个理。”
袭人说完两句,倒也顿住不言,低头道:“姑娘,不说这些了,我侍奉你洗脚,早些歇着。”
元春“嗯”了一声,美眸凝起,看着少女,赞道:“你是个识大体的,怪道,宝玉当初说还要你回去那。”
与这袭人接触下来,明显觉得是个知冷知热、识大体的。
事实上,这位被晴雯讥笑为“花斑点子狗”的袭人的确是此道高手。
每每能将话说到人心坎里,原着中明明捷足先登,依然还能与王夫人大谈宝玉的“名声”问题。
袭人低头帮着元春脱下绣花鞋,将袜子去掉,顿时,一双雪白如竹笋新发的玉足现出,放在铜盆里,脚踝晶莹如琉璃,以凤仙花汁涂着的红指甲,在灯火映照下,隔水炫光,娇小俏丽。
袭人抬头看着元春,轻笑道:“能过来伺候姑娘,也是我的福气了。”
却是先前听着那位珩大爷的一番话,心头难免疑虑重重。
二爷终究还是小孩子,现在她又恶了太太,如果不是方才那么一出,想来麝月的处境就该轮到自己头上了。
元春想了想,柔声道:“那就等二年再说罢。”
少年之时,戒之在色,宝玉伤好以后,还要去学堂好好读书,除了伺候饮食起居的丫鬟,的确不适宜再多派丫鬟。
……
……
却说忠顺王府长史官离了荣国府,返回忠顺王府。
这会儿,暮色苍茫,的朱色灯笼已从大门至后院,如火龙般,照耀着前厅后院,明亮如昼,璀璨辉煌。
后院楼阁上,丝竹管弦之音在春风中飘荡,渐如玉盘的银月,悬于飞檐之角,洒下清冷光辉,几个衣裙艳丽,身姿曼妙的少女,正在二楼,随着曲乐翩翩起舞。
忠顺王坐在圆形桌桉前,用着膳食,两个新进的婢女,侍奉左右。
这么多天过去,忠顺王的伤势倒也好了一些,已能坐了下来,只是还需铺就着厚厚的软褥垫子。
“王爷,周长史回来了。”这时,一个仆人进入厢房,低声说道。
忠顺王将正在吃着的鸡骨头吐在一旁的瓷碗上,婢女拿着手帕帮着擦了擦胡须以及嘴上的油污,另一位婢女连忙递上茶盅。
“让他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