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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神钥(2 / 4)

而不必过那种四处流浪、在不入流的场所演出。勉强混个温饱的日子。

我应该是个很有天赋的孩子,一年的时间。我就学会了解开每一种标准锁。随后我学了更多的东西,我掌握着十几种办法,能从各标号的束缚衣里轻松逃脱。你可以把我倒吊起来,裹进束缚衣,绑上铁链,加上七八个不同的锁,关上房间里的灯,再关上门。假设这个房间里的空气只够人活五分钟,那么十分钟后你回来,看到的绝不会是一具倒挂的尸体,而是一个空着的房间,地上散落着束缚衣、铁链和锁

我十三岁时,老人死去了,在他去世前,我已经学会了他所有的技巧。其实那时已经有许多知名的马戏团和我联系过,希望我成为他们巡演中的明星,但我都拒绝了。你问我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待在一个更大的笼子里,供人观赏。,

跟着师父表演,是还他的恩情,但既然他已经死了,我就该过自己的人生,过上好日子。

我很有自信,十八岁之前,我已经是全球顶尖的神偷之一,除了一些非常棘手的地方,比如卢浮宫和天都,像一般的博物馆或者珠宝店,我皆是来去自如。

也是在那段日子里,我认识了天一。他试图和我做交易,而他的筹码就是我那段失去的记忆。

我没有接受他的提议,后来我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何等明智,踏入他的游戏,一般都没什么好结果。

不过他似乎觉得一个凡事都不去刨根问底的人,反而很适合成为朋友。当然也有可能,他只是对我特殊的能力有兴趣,想要利用我。谁知道呢,反正我也没问过。

天一成为了我第二个导师,亦师亦友,他在能力者的课题上点播过我,甚至在我的专业领域也给过我意见,在盗贼技巧方面,我是盗窃与逃脱的大师,但他在筹划方面确实要远胜于我。

后来的某天,我们的联系忽然就断了,一晃就是十年过去。

这十年我成熟了,我不再为了物质上的享受,虚假的名声或者是挑战高难度等等理由去偷窃,我成了个义贼,就像罗宾汉,专偷那些为富不仁的贵族和王族,做些劫富济贫的买卖。

结果是很讽刺的,我偷了那么多年东西所累积的罪过,似乎都比不上被捕前那几年来得重。仿佛前几日我还是逍遥法外,无人问津的状态,可以公开去便利店买东西。而一对贵族们下手,我就变成了不化妆走上街就得被连夜跨省的重犯。

后来,我就遇到了那位七皇子殿下,他倒确实是个厉害人物,我以前就听说过茶仙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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