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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住过的闹鬼旅店》麦克.安瑟林。”天一随便点开一本书,就看到了这个标题:“算了,反正是随便看看。”
这本书由作者的第一人称视角展开,讲述他四处收集情报,到那些所谓的闹鬼旅店房间中去过夜,然后写下全过程的经历。看标题似乎是个恐怖灵异的故事,其实从作者的口吻可以看出,这是个颇为自恋的唯物主义者,他住店和写书,最终是为了证明世界上根本没有鬼怪存在。而这本书的读者,想必也是一些抱着猎奇心态的家伙。这个麦克.安瑟林也算是个高明的作者,经过他极富煽动性的处理手法,读者明知道书里没有鬼怪,但各种吊人胃口的惊悚桥段仍然是层出不穷,让人忍不住想往下翻阅。
这不是靠连载赚稿费的那种小说,动辄两三百万的注水骗稿费,这是那种全本完成后直接出售完整版权的小说。可见以作者的能力完全不愁书的销路,出版商很乐意预付他稿费,那些书中旅馆的老板也都争相邀请这位作家免费入住,主动出路费的都有,因为他的书等于是变相在给旅店打广告。,
这种小说不会很长,中短篇幅保证了文字的质量,多出版几本也更赚钱。因此以天一的阅读能力,只花了一个多小时便看到了最后的章节。
“1408”天一读到标题时,似乎想到了什么,往下看去,这家伙住的酒店是海豚酒店!
天一虚起眼,嘴角抽动了两下:“难道”他放下电子书,瞥了眼放在床头柜上的房门钥匙,黑色的挂件上正印着:1408.
“还真是呢”天一吞了口口水,往下看去,书的作者,或者说作者用文字扮演的那名主角麦克,他入住的那家海豚酒店,是位于纽约的,看来这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下面的桥段很有戏剧性,也符合小说该有的规律,麦克来到酒店后,全身透着神秘气息的黑人领班大叔让他不要住进1408,并且说了很多耸人听闻的故事,比如入住的客人都离奇死亡或发了疯,关上房门五分钟,清洁女工就自挖双目精神失常之类的。
气氛渲染到了极限后,那主角还是住了进去,放下行李,在房间之间转了几圈,接着就发现床的枕头上,多出了一块儿巧克力
“嗯”天一果然有点在意,他拿起旁边的电话,拨了一,想跟前台的妹子确认一下关于巧克力的事情。
嘟嘟
“接不通吗”天一挂上,耸耸肩,“算了,接着看吧。”
接下来,书中的主角就开始遭遇各种恐怖桥段,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