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箱,浩浩荡荡的进了宿舍。
这货是个闷骚男,衣服鞋子首饰一样都不能少,每次出门都得打理个半个小时。
徐枫就觉得纳闷了,一个男的怎么整的比娘们还墨迹。
“卧槽,你们还站着干啥?老五,老二搭把手啊,快他娘的把我给累死了。”
社长刘毅打趣道:“老三啊,你说你是不是自己找罪受,每次大包小包的整那么多东西干啥?”
老三陈剑术甩了甩头发,一脸高傲道:“你懂个球,知道什么叫做精致男人吗?不打扮打扮,怎么泡妞?”
老二蔡紫仁不苟言笑的摇了摇头,对于泡妞的事他不感兴趣。
刘毅嗤之以鼻道:“泡妞靠的是真本事,你那套不管用的”
陈剑术不削一顾道:“谁说的,现在的女孩都喜欢精致的奶油小生。”
额?
这货那来的勇气,居然把自己比喻成精致的奶油小生?
徐枫忍住不笑道:“行了,你们两个要当精致的奶油小生也好,要当充满男人味的汉子也好,都赶紧把东西收拾好,一会出去吃午饭,我请客。”
“约和,老五,两个月不见,你小子长能耐了,居然敢请客了!”老二鼓噪道。
“是谁要请客的?”老四程燊终于出现了。
众人又是一番笑骂道:“老四,你丫的属狗啊,鼻子这么长,每次一到饭点你准出现。”
老四程燊是个典型的吃货,而且他有一个让无数人羡慕嫉妒恨的体质,那就是不管怎么吃都胖不了。
徐枫曾亲眼目睹这货一顿吃了一整条五斤重的烤鱼,外加六碗干饭和一盆酸辣汤,这还不算完,这货随后又吃了半个西瓜当饭后水果。
战斗力恐怖如斯啊,可就是不长肉!
整个宿舍六个人,就这货的体重最轻,每次刮台风的时候,几人都得伸手拉着老四,生怕这货被风给刮跑了。
老四将行李往床上一丢,随后迫不及待道:“谁请客?”
刘毅用手指了指徐枫:“老五要请客!”
“啧啧,老五,两个月不见,你发财了啊!”
老三陈剑术一脸不可置信看了看徐枫,这才发现徐枫身上居然穿了一套阿迪,而不是地摊货。
这个夏天徐枫经历了什么?
众人越想越不可思议,随后突然想起了什么,紧张而又惋惜的问道:“老五,你。。。不会真听了老大的话,跑去给富婆当小白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