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城门口的时候,街头已经亮起了璀璨的霓虹灯。在这个我平日望尘莫及的地方,我无心欣赏城市的夜景,而是在下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一旁的树边,将晚饭吐了个底朝天,甚至连黄疸水也吐了出来。
直到胃里空空如也,我才勉强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跟着他走进了琳琅满目的商场。有钱人消费的地方果然很不一样,偌大的商场金碧辉煌,售货员们一个个满脸笑容,声音甜的直掉蜜。这就是上层社会有钱人喜欢的地方,他们消费的不过是一种虚荣心。
但是这种地方也并非我们普通百姓消费不起的。第一次进来还是在李双双生日那次,他那可爱的老爹给了她一张金卡,让她随便刷。当时的我们对“金卡”这种东西简直是向往到了极点,便从一大早商场开门时起就开始转悠,直到下午一点多才终于在一家芙罗迪门前停下脚步。
那时的气温还没有降至20℃,可当季的新衣却早已经上市。衣架上错落的长短新款,一眼望去许多绒绒的皮草,好似草原上秋膘滚滚的肥羊。衣服不是肥羊,买衣服的才是肥羊。那个彬彬有礼帅哥导购跟在我们后面,只有当双双拿不准主意的时候才趁机轻言细语,“这款红色非常配你肤若凝脂的皮肤。”
我当时差点没被一口气噎死!那导购一定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吧!不过他说的也不差,双双虽谈不上倾国倾城,但那皮肤确实可以用“吹弹可破”来形容。加上那导购确实有一把动听的嗓子,仿佛上好的小提琴,每一次拉弦按下去都能响起迷人的颤音。花痴李双双被他这么一夸,脸上竟然露出难得的一丝红晕,立马丢了三魂七窍,眉开眼笑答应去试衣。
不过李双双虽然有时候很没有节操,不过总体说来,她也算是个识大体的好姑娘。那天,无论那个导购说的多么动听,无论那件衣服有多么合身,她最终还是很客气地拒绝了。
我问她:“为什么不买?多适合你啊!”
她像个老夫子一样叹了口气,一本正经地说:“我没有暴发户的爹,也没有肯为我花钱的死男人。”
所以从那时开始,我们的梦想就是找一个肯为自己无限刷卡的“死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