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还不如一根草。
既然克里斯托弗·卢卡斯为了更高的薪水报酬来到哥谭工作,那么他就应该意识到高回报的背后存在高风险,做好了家人随时可能死于非命的心理准备才对。
结果呢?赌输了就发病是吧?这不是输不起么?哥谭的时薪就比纽约高十几美元而已,为什么你不去那样有着正义会社操持,环境更加安全的地方干活呢?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死了就要认,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的。
说到底,蝙蝠侠还是个超级英雄,他虽然总是面无表情,但还是有心软的时候,他就不该答应梦中的人来查任何案子。
别忘了这是个梦,梦里的一切都可能是假的,再加上这是二十年前的案子,还是最难调查的纵火案,纯粹是费力不讨好。
但别问他为什么偏偏这么做了,要问,就是标准答案吧?
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