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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归家 第二百四十七章(1 / 4)

宫平恋恋不舍,像是割肉一样把医书送到秦卿手里,让秦卿是哭也不得,笑也不得,人们说老小孩儿,老小孩儿,果真不错,人的年纪大了,性子还真和小孩子差不多。

其实这些医书她扫过一眼,虽然是古物,但远算不上珍贵,记载的也都是偏方怪方,她只看了两页,就发现四五处谬误,和当初沈国手送她的结婚礼物里的医书比,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若非沈国手发话要自己来取,就是有人心甘情愿双手奉上,她大概也只是扫两眼便扔到书柜里收藏去了,看不看都两说……

宫平却不怕旁人笑话,只后悔当初从沈国手那里占了便宜,连哄带骗地让沈家老爷子忍痛割爱,一时高兴,竟然开了个小玩笑,说是将来若沈国手为他寻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师妹,就算把这几本珍贵医书相赠,也绝不心疼······

当初的确只是玩笑话,没成想,现在却一语成真······

秦卿收下医书,眼珠子转了转,见宫平眼巴巴地瞅着她,咳嗽了一声,笑道:“那我就把书拿回去了,老师还等着要。”

一血话未落,宫平的脑袋就耷拉下来,垂头丧气的样子逗得秦卿莞尔。

本来秦卿是打算天一亮就马上走人,却不曾想,忽然落下大雨,按说春天不应该有暴雨,尤其是北方山区—-—要不然怎么说,春雨贵如油呢!

没办法,雨中无法上路,秦卿就又在龙凤村呆了半日,这半天和宫平,还有中心医院几个抓药的学徒聊了一阵子天,到是闹清楚宫平的出身了。

他和沈国手这样的医学世家出身的人不一样,家里是穷苦的农户,而且,年过三十之才开始学医的·因为当初他大哥重病而死,宫平年轻的时候也身体不好,一年到头拿药当饭吃,后来·正碰上沈国手扮演赤脚医生,在他们村里住了些日子,把他的病治好了,从此之后,宫平就对医学非常感兴趣,没事儿就蹭在沈国手身边,软磨硬泡·非要学医。

沈国手可不会随便收徒弟,他的弟子,哪一个不是天纵奇才?这个宫平家里不富裕,祖祖辈辈是农民,靠天吃饭,他上学的时候正赶上那场文化浩劫,没读过几天书,认得字都不多·人也愚笨,干干瘦瘦,身体还很差·沈国手怎么肯收他?

一上午,因为落雨,医院的病人到少了许多,宫平也不算忙,干脆收拾出一把花生,沏了两杯茶水,拉着秦卿坐下。

“你现在看你老师,似乎是仙风道骨,而且还很能提携后辈,可三十年前·他可不是这样,那老头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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