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紧张地等待群狼暴走,把细皮嫩肉的小娘子吞入腹中,还有几个护卫青筋毕露,做好了抢人的准备——都是大男人,即便抢不出来,也不好无动于衷。
结果,人家头狼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小姑娘轻轻松松地走过去,顺手摸了摸头狼的耳朵,还凑近不知道说了句什么话。
“嗷呜!”
头狼就趴下了。
“我好像看到那头狼跟狗似的,舔小姑娘的手背,是不是我眼花?”
好些人一致表示自己眼花,时常在雪地里走动,本就很容易坏眼睛的。
只不过,他们眼睁睁看着小姑娘把手里一个小包袱,系在头狼的背上,又顺了顺它的毛。
那只头狼就长啸一声,扭头领着饿得眼珠子发绿的狼群四散跑开。
众人:“…………”
无论如何,大家都松了口气,总算不用拼命,至于许薇姝,完全成了商队的座上宾,被迎到火堆前面,成堆的肉脯递过去,让她烤着吃,煮着吃,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玉珍瞥见自家小娘子在火光下隐约露出来的肌肤,忙往她的脸上涂了一把灰,心下却惊叹,才三年不见,小娘子的美貌,就越发惊人,别说男人,连她身为女子看了,也不免惊艳的厉害,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皮肤干黄灰暗的小丫头,只是,美貌太过,也不是好事。
在庄子里,宝琴她们一直和自家主子生活在一起,仅还经常受到冲击,可玉珍久久才见一面,自更是觉得许薇姝的容貌一次比一次夺目。
玉珍低下头,不免担忧。
以前小娘子长得不好,她要操心,可现在小娘子长得好了,她更是担忧。
大殷朝对女子的要求,总的来说,取才不取貌,且中意贞静贤淑的女孩子。
至少,大妇要贞静为美,小妾才要看重颜色。
玉珍不觉想起国公府的阿蛮小娘子。
当年阿蛮才名远播,就是许薇姝还是国公爷的掌上明珠,名望最盛的时候,在京城闺秀们心中,也远远比不上阿蛮,不只是容貌,德行更是不及。
应该说,许薇姝在闺秀圈子里,名声甚至能说相当糟糕,很多人都觉得她仗势欺人,时常欺负阿蛮,只阿蛮小娘子不和她计较,事事忍让罢了。
玉珍皱了皱眉,如今小娘子的容色,到像是比阿蛮小娘子好得多了,也不知是福是祸。
现在可是肖氏当家。
随即,玉珍便苦笑,她想得也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