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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 谁吃掉了我的脑子21(1 / 1)

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

思如把桥头路边以及附近商家安装的监控全部调出来看了一遍,她总觉得有地方很违和。

小谭姑娘遭了。

这在警局引起很大的轰动,虽然她是靠关系进来的,又爱看剧,但本身是个很开朗活泼的妹子,见人都是一张笑脸,十分讨人喜欢。

emmm

连警察都敢杀,那凶手越来越有恃无恐了。

槽!

必须要逮到。

周局很悲痛。

他把思如喊进来,双目通红,一夜都没睡。

思如:

“周局我有个想法。”

“恩?”

“也许你觉得我迷信,但极有可能犯案的不是人。”

“诶?”

周局不可置信。

睁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看着思如,很茫然。

思如说道,“你想想那些凭空消失的脑子,完全没有任何痕迹仿佛是隐形人一般的凶手”

周局就沉默了。

半晌,“你是说小谭是被鬼魂杀死的吗?”

“为什么?”

“小谭那么善良可爱的姑娘从来没得罪过人的。”

思如摇头道:“周局,鬼魂杀人的原因肯定跟人类是不一样的,不排除有仇杀的可能,但从这个案子来看,应该跟看剧有关的。”

恩。

说不定那凶手就是从电视机里跑出来杀人的。

也不对。

包括小谭姑娘在内的很多受害者是看手机的。

周局垂下眼眸,“如果真是鬼魂,那我们是要去找个阴阳先生或是得道高僧来除鬼吗?”

怎么跟民众解释。

还有上头领导,难道要说造成这一切惨剧的是非人类?

呵,他会被批的。

思如就摇头,“是不是鬼魂还说不好,但肯定不是人类,现今还没有人能隔空取脑的。”

案件还存在很多疑点。

周局长叹一口气,“都怪我,我不该那么纵容她。”

误了卿卿性命。

摆手,“你先去忙吧,我想静静。”

思如:

“哦。”

她从办公室出来就接到了叶佳佳打来的电话。

“老大,有重大发现。”

“那个魏红的老公很像一个人,毒贩于成。”

思如:“”

原来叶佳佳跟童森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到达魏红的家乡,被村里人告知她早就出嫁了。

呃。

明明当初魏红父母根本没提及她结婚的事呀,还理所应当的说要继承魏红留下的房产。

有问题。

怀揣着这种怀疑,两人在未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见到了所谓的魏红的老公,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人,但童森却莫名的觉得眼熟。

恩。

似曾相识。

他跟叶佳佳扮作一对进山来摄影的情侣,以口渴的理由向魏红的老公要一碗水喝。

顺便唠嗑。

刚好魏红的儿子在,叶佳佳就边逗孩子边问。

“真可爱,怎么没见他妈妈?”

精瘦朴实的男人笑道,“出去打工赚钱了。”

诶?

叶佳佳都愣住了。

你说孩子妈进城买东西或是走亲戚都说得通,但外出打工要你这男的还有什么用呀。

男人看似不经意的解释:“我前几年生了一场病,就不能干重活了,家里全靠她一个女人撑着,说老实话,我这心里很难受。”

无奈。

叶佳佳看了他一眼。

弱吗?

并不觉得。

童森抱着相机到处拍,充分表现出一个摄影狂的样子来,他还学江厚霖在鼻梁上挂了副平光的眼镜,整个人看起来多了几分斯文。

恩。

眼镜还能遮挡眼神。

他拍大山,拍树,拍野花,拍天上的云朵

顺势给好奇看着他的小男孩拍了几张。

男人在入镜的那一瞬,脸色难看浑身僵硬。

童森微笑,“来,笑一个。”

小男孩开心的比着剪刀手,身后的男人却脸很沉。

童森借机又拍了几张。

“等照片洗出来,我给你们寄过来。”

很清楚。

在之后的罪犯面容对比中成功的跟某一人百分百重合了。

接下来就是抓捕。

叶佳佳跟童森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把魏红老公请到了警局,一同的还有魏红的父母。

事情清楚了。

当初魏红的父母接到警方的通知说让认尸时是很不想去的,就像他们说的那样,晦气。

而且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的。

路费还要遭不少。

去也是该女婿去。

但于成找到他们,说只要他们跑一趟,并且不供出魏红结过婚的事,就给二十万辛苦费。

二十万呐。

连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至于为什么,于成并没有说。

而房子的事,魏红父母确实不知道,回去也没说。

“于成,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叶佳佳坐在对面问道。

“你应该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

说了很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话,在三天后于成终于松口了。

“我能抽根烟吗?”

叶佳佳跟童森对视一眼,后者点了点头。

呼!

于成吐出一口烟雾。

几分钟后

“我家很穷,其实这大山里,谁都过得不容易。”

“十五岁那年我辍学了,家里确实出不起一学期几百块的钱,当然,我成绩也不好,就干脆跟着村里的人出去打工了。”

“我做过很多事。”

“一开始是去拉线,恩,就是在那种山区里,在一百多米的信号塔上工作,虽然很危险,环境又恶劣,但工资很不错,一个月至少都有七八千块。我觉得很满意,可有天出事了,一起上塔的同事在工作时身上绑的安全绳突然断掉,他就在我眼前,从一百多米高的塔上掉下去了,等落到地面的时候,整个人都没形了,面目全非,身上的肉被塔刮得几乎见骨。”

“我很怕。”

“一连做了半个多月的噩梦,最后再也不敢上塔。”

“我放弃了高工资,去工厂里当了一个制鞋工。”

“之后,我摆过摊,卖过碟片,当过服务员,还在夜总会推销过啤酒,我的命运就此改变。”

“对穷人来说钱是很重要的。”

“比起啤酒,显然彩色糖丸的利润多得多。”

“我想尽办法成为了一名经销商,魏红是我在夜总会认识的,她当时也是卖啤酒的。”

“后来”

“我们结婚了。”

“生意越做越大就引起警察的注意,不得以,只能离开隐姓埋名,在这山底下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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