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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为尊严战,为荣耀战!(2 / 3)

雍容在。

龙是什么?

万兽之皇。

尤其是五爪金龙,是世界上最最高贵的物种。

真龙现世,万兽俯首。

何况只是一只草狗?

这条狗低下头,依偎在陆然脚下。

趁着霍秋白等人不注意,陆然刺破手指尖,一滴淡金色的血液,浸润进这条草狗的嘴里。

龙是极为高贵的血脉,他的血液,能让许多物种强行进化。

在上古时代,龙族还未灭绝的时候,就有龙与其他物种结合,后演变成了其他的洪荒物种。

譬如赑屃、狻猊、饕餮、蒲牢、囚牛、椒图、螭吻、狴犴、睚眦,都是山海经中有记载的强横生物。

其实都是一部分龙族的血脉在里面。

陆然当然不是龙,也没有龙族的血脉,但他有差不多千分之一血脉浓度的真龙道体。

真龙道体,是大千世界唯一的真龙,比任何龙族都要高贵千百倍,所以即便只有千分之一的血脉浓度,他的血液,也能激发出一个物种所有的潜能,再次进化。

哪怕是给一头肥猪服下,这头肥猪变异,然后干翻一头猛犸象,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如果这条中华田园犬能把它此刻的感觉描述出来的话,大概是这样的——

它觉得,陆然就像是太阳一般耀眼。

强大,威严,雍容,慈悲。

是它认为的王。

在那滴蕴含着真龙气息的血液催化下,它体内每一个细胞,都疯狂进化着,远古的、它的祖先刻在基因里面的记忆,逐渐在它的脑海中浮现出来。

大概在两万年前,它的祖先,是一群东亚狼,在那时候无比强大的史前生物中,苟延残喘着,跟别的狼族,并没有什么不同。

直到,这群东亚狼遇到了一群游牧先民。

它们跟着这群游牧先民,一前一后走过荒野。

当人猎捕到大型猎物后,狼群就在人的营地附近流连,捡拾残羹和吃剩下的骨头,并进一步证明自己没有攻击性或能当好帮手。

于是,一些幼小或者比较不具威胁性的狼慢慢占据了人们的心。

人与狼之间的联盟关系由此诞生,它们缔结了盟约,人将它们收养起来,并给予它们保护,让它们安全地繁衍后代,驯养的历史也随之展开。

于是,它们成为了人族最好的朋友。

它们世世代代,遵循着祖先留在它们基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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