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是针对官方,钱粮乃至是家丁、私兵什么的贡献出来将功补过总没毛病吧?
定下这个基调只是基础,还有很多东西需要不断深化。
首先是律法,杨广对外征讨、对内穷奢极欲,赋税征敛繁多。有关部门都按照时限胁迫百姓,只求能完成任务,刑法典章都被远远抛弃,贿赂公行,穷困百姓无处申诉,只能聚集成为盗贼。杨广就改为制定严厉的刑罚,诏令天下盗窃罪以上,不论罪行轻重,不必等待上报朝廷,都处斩。
孟海公自然不会继续用这些,律法制度却也是治理地方必不可少的东西,乾刚独断固然痛快,但是真正稳定有效的终究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要说重新构建完整的律法体系却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孟海公的意思自然是废除其中的残酷律法,最终还是还是上官婉儿提出了恢复《大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