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答应你。”
“我与奥斯帝国的公主定有婚约,如今奥斯帝国背信弃义,害我国破家亡,我希望你将这块玉佩退还给她,就说我朱家,我大明帝国退婚……”朱启灵说着从怀里摸出一块玉佩塞进朱仙手中。
“喂,等等,大明帝国,公主,退婚。你是谁?又被何人所伤?”朱仙脑子成了一团浆糊,他从没听西戈提起过大明帝国啊!
“我是大明王子,朱……”朱启灵猛烈的咳嗽了几下,才道:“朱,朱启灵。”说完最后几个字,也仿佛用尽了全身最后的力气,眼睛一闭,没气了。
“喂喂,你醒一醒!”朱仙摇了摇朱启灵,将手一探,哪里还有气息。
朱仙颓然的坐在地上,虽然他与这人素昧平生,可人死在他面前,他仍感到一丝的难过。
朱仙不忍心这位自称是大明王子的仁兄暴尸荒野,想了想就地挖了个坑将其埋了。
末了,在坟前感叹道:“身前富贵如烟,死后黄土一捧,奈何生在帝王家,如意之事得几人。你我萍水相逢,也算缘分使然,我定当全力完成你的遗愿,你自放心去吧。”
看着身前亲手堆砌的坟冢,朱仙一时百感交集。
…………
一个月后的黄昏,颠簸的马车驶上了一段平整的路面。
车内的朱仙昏昏沉沉的醒来,隐约知道已经到了,他掀开车帘望去,远处高大的城墙,近处光洁的路面,整个奥斯帝国能有如此雄厚财力精心建造一座城的地方,只能是奥斯帝国的帝都,占城。
他摸了摸脖颈处的玉佩,奥斯帝国公主就在城里,该怎么完成朱启灵的遗愿呢?
可惜,现在的他根本没办法接近上层权贵,看来也只能等一等了。
此时已是晚秋季节,奥斯帝国地处北面,四季分明,身上还穿着单衣的朱仙走在城内,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北漂,那种难言的情愫攀上心头。
任何时代都一样,没有钱注定寸步难行。以前在遗民村未曾觉得,出来几月,他已记不清多少日子都是在山间,草垛和衣而眠,每日仅仅靠着打来的猎物换些小钱勉强度日,省吃俭用一月才能勉强雇得起一辆马车。
想想当初他也是坐拥50万金的土豪啊!
奈何当初被曹操以1:100的比例兑换了5000块,现在的他是真的后悔了。
与衣着光鲜的占城市民相比,朱仙一身陈旧衣衫,一双破了洞的草鞋,头发随意的铺散着,他更像是一位难民,或者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