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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在菲尼克斯的建议下,太阳下山以前我们就开始准备扎营,因为等到夜晚的时候,骤然升起的火光更会引起怪物和野兽的注意。
“本来呢,如果是我一个人的话,随便在树上搭张床,虽然简陋了点,但是又简单,又快捷,不过我想像你们这些娇生惯养的家伙大概是会受不了了。”
菲尼克斯一边从自己的物品栏里拿出一顶巨型帐篷,一边慢悠悠的这样说着,眼睛很忠实的瞄向了貌似娇娇女的三无公主。
我想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家伙会被连续甩掉55次了,除了是恋爱白痴以外,跟想到什么说什么的性格也有很大关系——你少惹三无公主一次会死吗?不过或许这也到是个明智的选择,反正他前面已经惹过一次,注定是要死了,到不如临死之前多惹几次,也好赚个够本。
看到三无公主的美目与昏暗的森林溶为一色,我再次怜悯的看了菲尼克斯一眼。
菲尼克斯拿出的是一顶巨大的大帐篷,有多大不好说,我只知道在里面点个篝火,然后再扎三四个帐篷也足够,如此大的帐篷想要扎好,对普通人来说没有大半天是不可能的,不过,对于我们这些冒险者——特别是菲尼克斯这种老手来说只是轻而易举,在河边附近找到一片清爽干燥的平地后,我们稍加清理,然后再在上面搭起帐篷,整个过程只花了不到半小时。
大帐篷顶部是呈烟囱式敞开的,这样可以让篝火的烟散掉,下雨的时候可以合上,比较方便,就是太大了点,不方便携带。
在营内起好篝火以后,正当我想随便吃点肉干打发打发肚子,一旁却传来菲尼克斯嗤之以鼻的笑声。
“我说吴凡老弟,你似乎忘记自己在哪里了吧。这是森林,庞大的原始森林,蕴藏着千万种食物的宝库,你竟然还吃肉干。也未免太可笑了吧。”
回头一看,菲尼克斯已经进入了森林专家模式,正摆出一副十分了不起的模样教训我说道,让我将手中的肉干放下。
话说,我发现这家伙在一些小方面特别讲究。不就是一顿晚饭吗,出来历练又不是出来打猎,还讲究这些干什么?或许这正是冒险者和流浪者的观念不同之处吧。
“好吧,那你说说该怎么办?”
竟然菲尼克斯一场提议了,我自然也不反对弄点好吃的,无论何时也不能亏待了自己不是吗?
“就交给我这个专家吧,保证让你们吃到一辈子也难忘的晚餐,至于老弟你,有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