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这一下,就让其失去了动力。而在花旗,每天尸位素餐,也让戴蒙极为不适应。所以,才选择了离开,回到哈佛校园,重新进修。
说是进修,其实不过是一场心灵洗涤之路,去找到更适合自己未来的路。
毕竟,人总不能一直躺在旧有的功劳簿上去享受人生。
那样是不合适的。
当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能够什么都不做,还有高薪拿,这是多么享受的事。可惜,人和人之间,就是不一样的。
这样一尊大神,秦风怀疑自己能不能请的动。
别看,这过去十几年,戴蒙一直都是副手,去辅助他人。但实际上,如果没有他,旅行者集团不会发展那么好,会被花旗银行看中,而开出700亿美元的惊天价格,进行合并。
戴蒙的能力,是完全可以胜任任何一家商业银行的总裁职位。
现在,让其担任自己FACEBOOK的运营官,管理那么几个人,这合适吗?对方会答应?
至于说对方是否适应,这个秦风不担忧。
虽然说,对方过去十几年,一直在银行工作。自己这是IT。这两者之间,差距很大。
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都是去管理职员。
技术方面,不用他去操心,他只要管理好公司人员就行。
尤其,公司还小。他也有充足时间适应。
只是,怎么请?
“这有什么!他不答应,我们再找别人就是!”丽萨撇撇嘴,直接走了过去。
戴蒙作为重新回到哈佛学院进修的学生,他又有充足的实际工作经验,他的学习,并不是以课本上的内容为主,而是寻找自己内心的一种突破。
所以,他经常会带着一本书,坐在学校的咖啡厅里,一边喝咖啡,一边看书,或者有时候,也不看书,就是看着四周,去思考着人生。
秦风和丽萨的到来,他一开始就发现了。
作为一名鼎鼎大名的职场经理人,这点观察力要都没有,那就不用混了。
他可以断定,这两人是来找自己的。
而这两人,他都认识。
他自然不可能不认识。
丽萨,乔布斯的女儿。他也曾经和乔布斯打过交道。虽然说,双方之间所处行业不一样,但是全球任何一个行业,都会和银行打交道。
对于乔布斯这女儿,他闻名已久。一个最像乔布斯,却一直被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