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
小胡子经纪人服了,彻底服了。也彻底绝了签约秦风的念头。因为能在十三、四岁就写出《我愿意》的天才少年,不需要经纪人,不需要签约。
天才,从来都不需要受世俗的约束。
所以,很快小胡子就跟沈曼莉进行了签约。不过沈曼莉,因为也只有14岁,年纪不够成年,无法签约。而其父母也不在,所以秦风将张威找来,让他帮忙签约。
“教官,这家伙是不是骗子?”张威哪见过这等场面,担心秦风受骗,不过他也有他的套路,当即,桌子一拍,露出纹身和身上伤疤来,“我说小胡子,说,你这是不是骗我们教官还有小仙女!如果你胆敢骗他们,我让你出不了郢城!”
小胡子经纪人欲哭无泪。这尼玛,两个人之间,差距也太大了吧。这边仙女加才子的完美搭配,结果又来一个胡搅蛮缠的古惑仔,这是什么配合啊!
而且,这少年,居然还能够让这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古惑仔那边听话,这让小胡子经纪人在哭笑不得之下,又是对其另眼相看一分。
一番解释下,双方正式签订了合约。
沈曼莉成为小胡子经纪人的旗下签约艺人,条件就如同秦风之前所说,除非必要的宣传,否则沈曼莉不需要离开郢城,也不需要应酬任何人,而且小胡子经纪人不得做出任何影响其意愿的计划和安排。同时,沈曼莉拥有绝对的撕毁合同的权利。
当然,为了给小胡子经纪人一点甜头,秦风还是给了他市场20%的佣金提成。
不过纵然如此,这也是小胡子经纪人所签下的最为奇葩的合同。这一直以来,除非手下一人成为天王天后级别的巨星,否则一切都是听从经纪人的安排,其合同也都是经纪人占优。
这份合同,完全可以比喻为经纪人界丧权辱国的协议也毫不为过。
不过小胡子还是愿意。因为,沈曼莉的天生丽质,那股清澈见底的双眸,清新脱俗的气质,还有还未完全绽放,但却已经足以惊艳世界的绝色容颜,就足以让他愿意签下这份丧权辱国的协议。
何况,其背后还有一个秦风。刚刚签约的时候,小胡子经纪人不死心的试探,想要和秦风签订一份作曲推广协议,帮其推广一下。结果一口被秦风回绝,声称他只会为沈曼莉写歌。
这就让小胡子经纪人更迫不及待的和沈曼莉签约。哪怕其提出诸多不合理的条约。
“稍后,我就会从香江请专业的老师来对她进行声乐培训,还有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