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的地方,自己搭建了一个简单的木屋,常住了下来。平时就在码头打打临时工,帮人卸货,赚赚小钱补贴家用,虽说仍旧拮据,但是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凑合。
空闲的时候逗逗宝宝,练练剑,海军时不时就会到岛上转转,汗桑姆岛离罗林镇不远,也不用担心有海贼入侵的危险。
一晃两年时间过去,在罗岚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他和宝宝的好感度终于回到了0,关系也从疏远变成了中立。
所谓中立就是骨剑现在不会嫌弃他了,他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就像是路人,当然如果哪天宝宝心情不好了,说不定罗岚一剑刺出去,魔剑就弯了。
整整两年时间才把好感度从-10升到0,其中苦涩,真是一言难尽。
……
海潮拍打着汗桑姆岛的码头,在夕阳的映射下,海面泛起了磷磷的金光,唯美柔和的光线肆意的铺展开来,在天空映衬出一片片火烧云。
不远处的城镇升起了炊烟,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饭菜的诱人香味。罗岚深深吸了一口气,肚子已经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罗岚,还有最后一袋货物,搬完之后今天就早早收工。”
“好嘞,因特尔大叔,这就来!”
码头有一艘商船,只航行附近几个岛屿的固定路线,主要负责把当地的特产运到其他岛屿,赚取中间差价。
像罗岚这样的装卸工人在码头还是很吃香的,一般来说,只要有点力气,就饿不死。
因特尔是管理码头仓库的一个负责人,听说年轻的时候出海被海贼砍断了左臂,于是就回到了家乡,做了一个小包工头,这一干就是二十多年,膝下也无子女。
罗岚是2年前来到这里的,他花了3天时间穿过了南边的那片原始森林来到了这里,索性森林里没有什么大型猛兽,一路上也算是有惊无险。
当时他作为一个生面孔来到汗桑姆镇确实感受到了一些异样的目光,不过他那时候看到有人类社会正感动得一塌糊涂,根本就不在意这些。
岛上随时都会有陌生人到来,后来罗岚才了解到,当时人们对他指指点点是因为他浑身破破烂烂的看起来像个疯子,而不是因为他是一个生面孔。
因特尔当时见到罗岚的时候,看这个人瘦瘦啦啦的着实有些可怜,于是就留他在码头装卸货物,然后给了他300贝利作为当天的工钱。
自此后,罗岚就一直留在了这里,虽然个子不大,但是有力气,特别是体力贼好,别人装卸两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