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赣,其实就是赣、粤、闽、湘四省交界地区,崇山峻岭,属于五岭地区,这是一条东北西南走向的山脉,横亘在湖南、两广、江西之间。
明朝初年,这一地区地广人稀,瘴气弥漫,并不适合人群居住。
但是到了明朝中期,情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明朝中期以后,土地兼并十分严重,很多老百姓丧失了土地,这导致老百姓依靠高利贷或者迁徙他地生活,遇到歉收的年份时,老百姓成为流民,有时上万人一起拖家带口迁徙。
南赣地区土地较多,人口较少,四省的流民逐步迁徙到南赣地区生活,改变了明朝初年地广人稀的情况,他们为了躲避徭役聚集在此地,成为开发南赣地区的主力。
这些迁徙到此地的流民白天下山种地,晚上则上山为盗贼,加上早期已经住在南赣的少数民族土着,地方治安环境相当混乱,政府在这一区域疲于应付,但是收效甚微。
老百姓逃避赋税,使得税收大减,聚集于此地的流民成为当地盗贼,时不时发生动乱。
从弘治年间开始,为了剿灭南赣地区的流民作乱,明廷不仅调动周边卫所,还请了广西狼兵参战,但面对四省边界的流民遥相呼应,互相援助,也没有能够剿灭盗贼。
在这里,动乱的种子犹豫野草般,烈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为此,明孝宗专门设置了南赣巡抚这一职务,负责剿灭当地盗贼,控制流民,恢复地方秩序,改变地方盗贼风气。
明朝自从设立南赣以来,一直安排巡抚大员坐镇,稳定地方,最出名的应该是王阳明任职南赣巡抚时期,他剿抚并用,打击作恶的首犯。
王阳明为了约束南赣地区的民众,搞了一套“相约制度”,约束民众的行为。
设置“约”以及“约长”等职务,定期聚会,共同处理地方问题,并且建立社学、书院教化当地百姓,推动了南赣地区的发展。
王阳明的这一套做法为后来者做出了模板,南赣地区的形势逐步改变,安定下来。
南赣巡抚设立之初,以“赣州为治所,兼理南安、赣州、建昌三府,及广东之潮、惠、南雄,福建之汀州,湖广之郴州等处捕盗事宜”。
此后该职辖区不断盈缩变化,但大致还以赣州府、南安府为中心,其余辖区则以“兼辖”管理。
嘉靖三十五年时,福建汀、漳二府被划入南赣巡抚治下,不过同属南赣和福建双重管理。
但是,毕竟汀、漳二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