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草原骑兵再多,我们也无惧之!”
说实话,火枪兵干掉的敌人,最多算勉强回本,但他们最大的功劳,却是阻碍了骑兵冲锋的势头,不仅将最为锋锐的骑兵箭头打掉,更是令整个突厥大军的速度放缓下来。
而制造的死亡与障碍,还是在不断误伤着周围的突厥人,更拖延住了他们的手脚。
骑兵杀伤力最为恐怖的时候,便是在速度达到巅峰之时。
到了现在,却是连宋智都看出了不同。
“大兄慧眼独具,发展火器,小弟愚钝,现在才看懂一二!”
宋智对方明道:“火枪兵极为犀利,即使平原旷野,与骑兵的战损比也可勉强维持在一比一,拿来守城,又简直无往而不利!”
他越说脸上神情越激动:“而火枪兵训练极快,三月便可成军,草原人死一骑,便是死了一个家庭精壮,纵然一个换一个,乃至三换一,五换一,我方也是大赚!”
方明一笑。
宋智这个,就说到点子上了。
他的火枪兵训练极快,流水线一般,根本不怕消耗,而草原骑兵都是精壮,每个家庭的顶梁柱,死一个少一个。
等到打战打到比谁更死得起人的时候。
以突厥那点数量,对上汉人民族,简直就是一个大悲剧!
因此,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能不能统一天下。
纵使这些大军尽数死在这里又如何?
只要能重创突厥,再以武功突围而去,回到洛阳、南方,不出数年,又可带着大量火器军北上!
而突厥死光一代人,起码要二十年才能补回来。
打战打的便是后勤与人口。
因为看到了这个,所以方明从来不怀疑,军事上的胜利,永远是站在自己这边的。
“嗯,再看战场!”
方明道:“朕之车阵,取的便是立地为城,火枪与火器,在守城当中的运用,智弟便可亲自见识一下了!”
“哦?”
宋智脸色肃穆。
纵使在与方明对答,眼睛还是不自觉地望向战场。(未完待续。)